在生物大分子药物迅速崛起的目前,小分子药物虽然受到了冲击,但仍然是药物开发的主要方向。据2021年全球制药企业财报显示,在销量前10名的药物中,即使去掉了两个新冠疫苗,小分子药物仍占一半。
小分子药物主要指化学合成药物,是从化学合成或自然物质中提炼出来的。小分子药物具有广泛使用、理论成熟等优点,在常用药物中占98%。本文整理了小分子创新药IND申报要点,供参考。
1.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过程
化学药品革新药在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可以申请临床试验(IND),进行I期至II期临床试验。
2.小分子革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NMPA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2018年第16号)
3.小分子创新药临床试验(IND)申报要点
3.1事先ind会议
在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之前,申请人可以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按照工作程序提供沟通交流资料,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申请。沟通和沟通材料主要包括药品基本信息、发展计划、必要沟通问题的背景和数据、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想法等。
如果药审中心与申请人举行了事先知情会议,则在申报IND时,必须提供有关通信会议的资料,包括会议申请资料、会议记录、药审中心的各种反馈信息(包括交易邮件截图或书面反馈)和会议记录的完成。
3.2建立药物警戒和质量控制。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在注册相关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参与者需要建立药物警戒体系,药物警戒体系和质量管理可以参考上市后的相关要求,在临床试验期间可以根据药物警戒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申请人是临床试验期间的药物警戒责任主体,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委托受托人(如CRO公司)、受托人(如CRO公司)的药物警戒系统和系统进行药物警戒活动,但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3伦理审查
实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物临床试验的前提是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和伦理审查。现行法规没有规定两者的优先顺序,因此临床试验申请IND可以与伦理审查并行进行。这样可以节省加入者的时间,加快临床试验的开展,加快新药上市。
3.4化学药品革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部分应避免的问题
(见《化学药品创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
3.4.1避免简单提供样品考试信息
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提供的样品试制信息非常有限,处方工艺信息(特别是涉及复杂原料药或复杂制剂的情况)过于简单。
3.4.2避免简单提供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
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仅提供质量标准,不提供部分主要项目的分析方法,也不提供主要项目分析方法所需的验证信息。
3.4.3避免异质质谱的不足,或者分析太简单。
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杂质谱分析或分析过于简单,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试剂、金属催化剂等残留杂质缺乏总结分析。样品的杂质记录不详细,提供的检查信息只简要说明合格,没有提供具体的检查数据。没有分析说明杂质限额草案的初步依据。
3.4.4防止缺乏致突变杂质分析
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定义为:没有进行突变杂质分析,或者仅仅通过对潜在突变杂质的经验进行简单分析,不发生突变。只说明突变杂质含量符合要求,没有提供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必要的方法验证信息、测试数据等。
3.4.5避免提供不足以支持药品质量的非常有限的稳定性试验信息。
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提供的稳定性实验信息非常有限,不足以支持计划的临床实验研究中药品的质量。注射剂,还有一些很特别。
使用要求的制剂,未提供临床配伍稳定性的研究资料。3.4.6 避免不说明临床试验中安慰剂的拟使用情况
临床试验方案中需使用安慰剂,应提供安慰剂的生产厂、处方工艺信息(如适用)、质量控制等研究资料。同时,安慰剂需进行必要的稳定性试验考察(如微生物限度、无菌)。
3.4.7 避免未提供辅料和包材资料
使用全新的辅料和包材时,需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
3.5 药理毒理信息要点
3.5.1 非临床研究综述
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声明。系统呈现动物毒理研究及毒代动力学结果,应特别关注可能危害人体安全的信息。
3.5.2 药理学研究
新药的药效学研究应采用公认的体内外试验系统和指标来开展,尽量采用更新的体内模型来开展作用机理相关的有效性研究,并提供药效与暴露关系的研究信息。
3.5.3 毒理学研究
毒理研究结果评价应关注毒性反应相关性的逻辑评价,并说明外推人体的风险预测。I期临床试验申请递交时须获得各研究的最终毒理学报告。
3.5.4 药代动力学
应阐述分析方法的可行性。具体见非临床药代动力学技术研究指导原则。
如已有人体研究,应提供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动物和人体的代谢和暴露量。
申请者开发创新药时,通常会选择委托注册申报经验丰富的CRO协助撰写整理IND以及NDA申请材料,甚至将药物警戒委托给业内已有成熟药物警戒体系和系统的CRO。
作为首个“专精特新”临床CRO,兴德通深耕医药创新领域,核心注册团队实力雄厚,兴德通已帮助数十余款创新药成功上市,其中不乏多个国产原创药物。兴德通有深厚的创新药注册和临床研究经验,同时具备成熟的药物警戒体系和系统,可以帮助申办者建立药物警戒体系,按照法规要求完成临床试验药物警戒。
兴德通承接的新药项目以生物制品创新药、细胞治疗创新药、化药创新药、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为主,在新药临床I期、II期、III期、IV期、真实世界研究中均积累了宝贵经验,帮助医药研发企业和机构少走弯路,避免多做、漏做,用信息化和数字化系统保障临床试验高质量进行,确保受试者权益得到保障,加速新药和好药上市。
兴德通核心优势明显:
本文参考资料:
1.NMPA《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2018年第16号
2.《化学药品创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
3.《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