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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半年申报】房地产企业“生命周期”税务处理

时间:2023-03-10 00:18:1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房地产企业“生命周期”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是生命周期非常明显的企业,通常有一个项目成立公司,项目结束后公司会被取消。

其他企业主要关心的是“什么业务”,房地产企业主要关心的是“现在处于什么阶段”。

房地产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税务处理差异很大,涉及的税金比较多,经常无从下手。

下面整理一下房地产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税务相关问题处理,以供参考。

房地产企业生命周期税务处理综述

一、设立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注册项目公司完成公司建设,这时公司还没有开展具体的业务。

税务相关:印花税

资金帐簿印花税

公司的成立必然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包括做账和接受股东投资等。

应税大象税=(实收资本公积)*0.5*50%

解说:从2018年5月1日起,资本帐簿印花税、实际税率0.25 减半征收。对5韩元贴花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买卖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

这时,如果公司签订了购买办公用品、租赁固定资产等合同或类似凭证,就要缴纳印花税。

税率:购买和销售合同0.5,租赁合同1

计税依据:合同金额

解说:现阶段公司还没有开始经营,所以税金都是零申报,所以很容易忽略这个印花税申报。

二、土地征用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是取得要开发的土地。取得土地的方式与拍卖、二级市长/市场转让、转让转让等各种方式的涉税处理略有不同。

税务相关:契税、印花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

1.契税

作为房地产的转让人,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取得土地,企业都要缴纳契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

计税依据:

土地征集:土地转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费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实物配给住房等需要交付的货币和实物、其他经济利益相应的价格。

解说:2021年9月《新契税法》实施后,通过拍卖等方式转让土地的契税计税依据更加明确,明确包含了此前各地有争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也包含了被支付的无形资产。

同时,一片土地可能会出现多次缴纳契税的情况。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契税的计税依据通常只包括土地出让金等,而安置补助费、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等要根据项目立项、建设等确定金额,所以在确定计税标准后可以申报纳税。

二级市长/市场转让:承包商应支付的总价。包括需要交付的货币和实物、其他经济利益的相应价格。

转让转让:以补缴的土地转让价格为税,缴纳契税。

税率:3%-5%

2.印花税

产权转让书印花税:与政府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应按照《产权转让书》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大象税=合同金额x 0.5。

解说:这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计税的标准更广泛,因此印花税主要是合同金额。印花税的计算标准是& gt如果是契税计税标准,可能会有少交契税或多交印花税的危险。

3.城市土地使用税

公司一旦处理了土地使用权产权或实际使用了土地,就要从下个月开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应税大象税=土地面积*统一税率(不同地区的税率不同)

4.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是从个人手中购买的土地,公司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税目是“财产转让收入”。

调查账簿征收情况。

应税大象税=(销售投标-采购价格)20%

对于批准的接受:

纳税=销售投标*批准征收率

解说:不能提供个人购买价格的证明,也可以批准征收。

5.耕地占用税

公司获得开发地时,如果土地状态仍然是耕地,还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

计税依据:占用耕地面积。

税率:统一税率,各地不同。

解说:在实务中,开发商缴纳耕地的情况很少。因为在各地区设立了土地拥有中心,专门负责整理土地,一般耕地占用税已由土地拥有中心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一年内可以暂时免除城市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两种税金有一年的联系。

三、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从事开发建设,包括电气勘察设计、建设主体等,特点是企业购买了大量的建筑服务、建筑原材料等。账面赤字比较大。

税务相关:印花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勘探设计合同印花税:项目初期签订的地质勘探合同、设计合同应缴纳测绘

察设计合同印花税。

应交税款=合同金额*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工作的作为业主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应交税款=合同金额*0.3‰

借款合同印花税:如果企业有从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必然会签订贷款合同,应当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

应交税款=合同金额*0.05‰

解说:这一阶段签订的建筑安装等合同,在签订时可能只约定了单价和结算方式,未确定合同总价,可以先按5元/件贴花,结算确定金额后再补缴印花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项目建设阶段,土地依然由房地产企业持有,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税方式与拿地阶段相同。


四、预售阶段

楼盘修建到一定进度,就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了。该阶段是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发生销售费用、进行回款的主要时期。

涉及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在预售阶段,虽然还没有满足确认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的条件,但是按规定,预收账款应当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解说:房地产企业预缴的管理规定,有利于税收支出与企业现金流相匹配,在预售阶段,企业的资金比较充裕,缴纳税款对资金压力的影响较小。而在项目后期,资金基本被总部回收,或被投入到其他项目,如果税费集中在后期缴纳,不利于税收征管,也不利于企业现金流平衡。

1.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售方式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后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般计税项目:转让不动产税率为9%

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3%

简易计税项目:转让不动产征收率为5%

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5%)*3%

2.企业所得税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预缴使用的“预计毛利率”是由各省税务局规定的,从3%-20%不等,预计毛利率将直接影响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举例:某简易计税项目当期预收款1050万,不含税金额为1050/(1+5%)=1000万。假设预计毛利率为20%,则当期应申报预计毛利额1000*20%=200万,即税法认为企业当期实现了200万的毛利。

解说:该阶段由于企业并没有确认收入,也没有结转成本,因此应交企业所得税只与预计毛利额、期间费用和税金有关,与成本无关。

3.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预缴税款=不含税收入*预征率

解说:各地区对预征率、开发产品分类的规定有所不同;预征率在1%-5%之间;开发产品有两分法(住宅、其他)、三分法(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等等。在预售阶段,通常土地增值税预缴的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上“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应当一致。

4.房产税

企业预售房产需要使用售楼部、样板间,这时候售楼部、样板间作为自用房产,应当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

应交税款=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扣除比例为10%-3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行规定。

解说:上述应交税款是按年计算的,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按月计算、按年缴纳的,每半年申报纳税1次,因此如果售楼部在年中才投入使用,则按照实际使用的月份计算纳税。

5.印花税

企业预售阶段会签订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应税范围,应当缴纳产权转移数据印花税。

应交税款=合同金额*0.5‰

6.城镇土地使用税

预售阶段,土地依然由房地产企业持有,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税方式与拿地阶段相同。


 五、交房后

交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处理的重要拐点!交房后,意味着企业所得税当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增值税由预缴转为确认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部分终止纳税义务。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前期申报的预计毛利额,其实就是一个“预估数”,交房后,首先要冲回以前的预计毛利额,然后要确认实际的收入、成本。这个过程其实就是把企业所得税“预估数”变为“实际数”。

2.增值税

交房后,应将前期的预收款确认增值税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含税全价-土地价)/(1+9%)*9%

此处计算的仅为销项税额,在交房当期具体要缴纳多少增值税,还取决于企业有多少进项税额、前期预缴了多少增值税。

简易计税项目:应交税款=含税全价/(1+5%)*5%-预缴

3.土地增值税

交房后的土地增值税计税方式与预售阶段相同。

4.城镇土地使用税

随着商品房销售交房,已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已经属于购房者,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终止已售部分对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款=(土地面积-已售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定额税率


 六、土地增值税清算

当项目达到可清算、应清算条件,就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税收节点,通常主管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全税种清算,审核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税金,计算应补(退)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是税法中唯一的超率累进税率,增值率越高,税率越高。而且税制也最为复杂,计算应纳税额比较繁琐,需要分别计算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

应交税款=增值额*税率-扣除额*速算系数-预缴


七、尾盘销售

此处的尾盘销售,专指“土地增增值税清算后”的尾盘销售,即开发项目完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后,仍然继续销售的部分。

涉及税种: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1.土地增值税

尾盘销售的土地增值税与清算前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有两点不同:

①不再预缴,直接计算应交。

②成本为清算时计算确认的成本。

应交税款=增值额*税率-扣除额*速算系数

2.房产税

房地产企业的自持物业,需要缴纳房产税。出租的部分,按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未出租部分,按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

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

从价计征: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扣除比例为10%-3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行规定。

3.其他税种

其他税种的处理和交房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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