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巩汉林在两会上说中国球员拿着高工资却在世预赛输给越南给全国人民添堵,这也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包括冯潇霆等球员,董路等足球从业者回击巩汉林,而董路则在他的直播间公开讽刺辱骂巩汉林。

巩汉林的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他有权代表全国人民群众表达他的观点,如此才能让有关部门反省并予以总结并提高自身的能力。巩汉林批评中国足球属于使用他的权利,并没有不妥之处。而且巩汉林只是说中国足球运动员不应该拿高工资而成绩差,巩汉林的话也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心声。

而董路在回击巩汉林的时候,以巩汉林拿了区楚良假签名足球为噱头谩骂巩汉林是SB,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巩汉林在批评中国足球时一直有理有据,并没有出格的语言,而董路接连骂巩汉林,由此也可以看出董路的素质不怎么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巩汉林虽然不是政府官员,但他的身份要比政府官员还要高,董路在自己的直播间,博客辱骂巩汉林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和国家提倡的社会主义正能量背道而驰,所以董路的行为也算构成寻衅滋事罪。

巩汉林是全国政协代表,这是人民赋予他的权利他的正确要论不容亵渎,巩汉林作为政协委员表达他对中国足球的看法无可厚非,换来的却是董路的无情辱骂,这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很多网友都在为巩汉林鸣不平,一个上过18次春晚被人民群众尊敬的老艺术家被董路这样的无良小人骂,确实过分了。

如果巩汉林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部门可以对董路采取刑事措施,这样才可以大快人心,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看到我们的政协代表被董路这样的市井小人辱骂,这等于是挑战权威,董路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也算是对他的辱骂巩汉林的代价。

其实就是巩汉林不报案,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董路采取刑事措施,毕竟董路辱骂巩汉林已经在社会上带来了不良影响。董路在自己的博客,直播间多次辱骂巩汉林,已经严重的扰乱了公共秩序。

对于董路的行为,另一个足球记者贺小龙的评价很中肯,当中国足球被全民吐槽的时候,董路就喜欢装大尾巴狼,他把中国足球描述成一个高深的科研项目然后告诉大家你不懂中国足球不要乱喷。

董路是有权利表达他的想法,但他不能骂人,更何况骂拥有全国政协委员身份的巩汉林,广大球迷呼吁公安部门也该管管这件事情了,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将董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对他进行15日以上的拘留,这也算是董路骂政协委员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