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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没批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交给领导不批怎么办

时间:2023-03-27 20:41: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有知友咨询,自己是高校事业编制,辅导员系列,现在已经合同期满,打算离职跳槽到新的单位,但领导却不仅不批准,还要求自己再签2年合同并交纳违约金。

辅导员属于高校行政岗,只要有事业编制,就与其他行政人员和专业教师一样,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统称为高校教师,其离职适用于同样的法律规定。


在高校中,合同期满离职受到百般阻挠,是经常发生的现象。

针对这样的烦心事,高校教师如何能够从容应对,具体有哪些操作指南?本号对这位知友作出了解答。


01

知友咨询的问题


您好,我是大专学校辅导员,事业编,之前和学校签订的5年合同,今年8月底就已经期满,现在至今并没有续签。

我在半个月前提出辞职,但领导说,学校辅导员名额是有比例的,走了一个上面要对领导问责,要求我去学校的主管部门要一个辅导员招聘指标,才能同意让我走。


还说从8月到现在一直给我发工资,即便同意我走了,也必须再签2年合同,然后签合同后让我再交违约金3万多元。

目前学校领导不同意,就不开党委会,我的新单位就不能做考察和提档,求求您帮帮我,该怎么办啊?急死我了!


02

合同期满离职的法律分析


你的离职纠纷的核心问题是,现在聘用合同已经期满自动终止,你要求离职,但学校不同意离职,使得你不能顺利入职新单位,应当如何应对现单位的卡人卡档案的流氓做法。

只要有事业编制,无论是专业教师、辅导员或行政人员,都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期满离职首先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9条,其次适用《劳动合同法》第96、44和50条。

你的合同期满表明,该聘用合同已经自动终止,你与学校的人事关系也已经终止。在你明确要求离职的情况下,学校应当出具离职证明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就明显涉嫌违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9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你已经口头向学校领导提出离职,现在就需要向学校人事部门提出正式的书面离职,即撰写《合同期满离职告知书》,用邮政EMS快递给学校人事部门,并拍照和保留存根。这份书面告知书是你离职的第一份法律文件,以备后续可能不得不进行的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

离职告知书的具体模板,参见本号文章“教师离职时,怎么发律师函给学校人事处?”


03

领导的要求是无理的和非法的


学校某领导以辅导员编制有比例和辅导员离职会被问责为理由,拒绝你的离职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合同期满离职是你的合法权益,你也没有义务去学校的主管部门要一个辅导员招聘指标。这本来是学校自己的工作,而不是你合同期满离职的前提条件。

从8月份合同期满到现在,学校还给你发工资,这是因为你还在岗工作,是在岗工资,与你现在提出的离职没有关系,学校也无权要求返还。


学校某领导要求,同意你离职却还要再签2年合同并交违约金3万多元。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有关高校离职违约金,参见本号文章“对于教师离职违约金,高校不能无视法律规定,狮子大张口”。

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不能强迫你续签,更不能强迫你交纳违约金。

学校某领导不同意,于是学校不开或开了党委会但不讨论批准你的离职要求。这是很多高校惯常的流氓做法,因为学校扣押着你的人事档案,让你插翅难飞,同时也无可奈何。


04

关注本号、放松心情和告知新单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首先可以关注本号“教师打怪指南”,其中有多条推文都论述了高校教师离职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可以作为先行参考。例如本号文章“高校教师辞职一般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从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离职,即使是合同期满,很多时候也不是一件容易或轻易的事,尤其当离职不被批准时。这就要求,你在心态上要平静一些,不要过于着急。

对于新单位的入职,你现在可以尽量与之沟通,请求其同意放宽入职期限。一般情况下,放宽三、五个月入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新单位的人事部门也会知道,从事业单位离职有时比较麻烦,大多要耗费几个月的时间。


05

高校教师离职的五种方法


从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离职无非有五种方法,具体包括:自己诉苦、找人说情、堵门肉搏、投诉举报和司法途径。

(1)你现在可能只是跟主管领导口头提出了离职,现在还需要向学校人事部门邮寄书面的离职告知书,同时去找学校的人事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学校校长和书记,要求面谈沟通离职事宜。因为你的离职,可能这些领导并不知道。


如果这些领导不同意约见你,那么你就需要直接去办公室找他们,至少要当面谈一次。

在与人事部门和各位领导沟通时,要态度诚恳,陈明法律依据和个人境遇,希望得到理解,以期顺利离职。

(2)如果能够找到人去帮忙说情,这会是比较快捷的方式,但一般老师都找不到。

(3)如果所有领导都找过和谈过,也多次与人事部门友好交涉,但都得不到批准,那么你要考虑是否去堵门肉搏,即每天去校长书记办公室门口蹲守,要求批准你的离职。之前的很多案例都表明,这是一个很有效的途径。


(4)在上述三条路径都行不通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学校的违法行为,包括向各级纪委、教育主管部门网上投诉举报,还可以在人民留言板上投诉举报,或者向有关媒体求助新闻曝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40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06

重点分析:司法途径


如果你不想放弃尊严去堵门肉搏,也不愿投诉举报,或者领导就是中流砥柱般地耍流氓当无赖,那么你就只能选择走司法途径。这类案例正在迅速变多,也经常见诸新闻。

司法途径是指,提起人事争议的仲裁和起诉。人事争议必须先仲裁,之后才能起诉。

仲裁要到所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最好聘用专业律师进行。


因为你的聘用合同已经期满终止,现在就可以直接向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人事关系已经终止,裁定学校给你出具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按照当前的情况,因为聘用合同已经期满终止,仲裁庭应当会支持你的仲裁请求。整个仲裁过程的时限一般是5+45=50个自然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37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如果仲裁不被受理或者不支持你的请求,那么你就必须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县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一审程序;如果仲裁庭支持你的仲裁请求,而学校提起诉讼,那么也将进入一审程序。

双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所在省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二审是终审判决,如果你获得支持,则学校必须执行生效判决,否则你可以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流程可能要花费一年左右的时间。

按照现有情况,因为你的聘用合同已经期满终止,仲裁和起诉应该会裁定和判定支持你的请求,而学校也一般不会为了一位辅导员的离职来打漫长而繁琐的仲裁和起诉官司。


不过,有时候也不一定,走一次夜路也可能遇到鬼。参见本号文章“流氓猪欺负小白兔:为何部分高校不怕教师打离职官司 ”;“判决生效,教师解除聘用合同,高校竟敢拒不执行?”

对此,你应当有充分的信心。即使由于这场仲裁和起诉耽误了你入职现在找到的新单位,你也可以重新开始,准备报考和入职别的新单位。

援引之前的一段话作为结语,“在合同期已满或百般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教师应当无惧艰难与风险,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相信,正义最终打得过流氓,蝙蝠侠最终打得过小丑。”


如果你有类似的离职困惑,你就需要关注本号“教师打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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