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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没给申报税收】无锡市某中介公司通过虚构业务逃税,涉及金额达百余万元

时间:2023-05-01 10:01: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无锡市,简称锡,古有梁溪、金匮等称。它地处江南长江三角洲、太湖之滨,被誉为“太湖明珠”。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一起发生在无锡市的税案。


2013年初,江苏省无锡市地税局稽查局在一次税务数据异常排查中发现了A中介机构存在偷逃税款的嫌疑。


经调查了解到该中介机构的主业务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和监理服务。


调查人员选择了从外围调查入手,去验证核实该机构所发生的业务的真实性及资金流的情况。


经核实,这家机构果然存在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


由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汽油费和办公用品等发票在验证其业务真实性比较困难的,而该机构也正牢牢抓住该点空子,自行搜集相关票据在账上税前列支。


为了“圆谎”,还伪造了大量的假租赁、咨询、服务合同且虚增费用支出。


该机构以驻地审计就近租赁房屋方便工作为由,拿着伪造的租赁合同到街道社区代开票。


而街道社区难以审核合同真实性,所以往往就直接给其开出了租赁发票。


狡猾的中介机构还与乙方狼狈为奸,先是伪造咨询、服务合同等,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后,再将因此产生的相关税款支付给乙方,随后再由乙方退回,成功逃掉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该机构还利用虚开人员工资、虚列成本的手段偷逃税款。


最终,税务部门对该中介机构依法追缴企业所得税69.43万元,补扣缴个人所得税59.43万元,并根据相关规定加收了滞纳金及处相应罚款。

通过以上案例,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偷税吧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想说被金钱蒙蔽双眼时觉得沾沾自喜,但请牢记只要违法就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请务必依法纳税!

关于这个案件你了解过吗?一起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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