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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损耗申报不实】听听都有哪些观点

时间:2023-04-30 21:34: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观点1 赞成降2元

兼顾了各方利益

市财政局刘涛:

兼顾了各方利益

赞成听证方案,因为该方案兼顾了供热企业和居民的利益,符合当前供热行业的实际情况。

供暖成本越来越高

大连热电集团陈晓蕙:

供暖成本越来越高

近年来铁路运费上调基本抵消了煤炭价格的下降,环保投入加大也是成本提高的主要原因,其他因素如老旧管网改造等,都给企业运行带来了一定压力。不过仍然支持供暖价格下调,并努力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观点2 还有更大降价空间

专家学者代表于左:降2元太少了

调价方案不应基于前三年平均成本来计算,应基于当年成本。以一个供热企业提供的数据为例,按价格下调5元计算,该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为6.4%,仍高于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1个百分点。

另外,供热价格下调幅度过低不仅不利于改善民生,而且对集中供热企业不利。如果价格过高,居民会选择其他新能源、电力、燃气等价格更为合理的方式供热,集中供热企业就会彻底失去了客户和市场。

降价不能降质

市消费者协会崔春妹:

降价不能降质

赞同听证方案,但希望探索更大降价空间。希望降价不降质,供暖价格下降了,供暖企业也要提高供暖质量。建议调整供暖缴费时间,适当增加缴费窗口,方便市民缴费。

应降2.5~3元

消费者代表刘明恩:

应降2.5~3元

大连和东北其他省市比较:哈尔滨降2.3元,供暖期比大连长;朝阳降2.5元,大连气温比朝阳高。综合其他省市,应该降2.5~3元。

担心供热质量

市民代表薛彩风:

担心供热质量

认为降3~5元能接受。大连居民家的暖气本来冬天就不是很热,降2元以后供暖会不会更差,很让人担心。同时,希望降价后别再出现一有检查供热企业就“使劲烧”,没有检查就不负责任。

大连降幅

应超过沈阳

市民政局陈玉军:

和沈阳相比,大连的气温高,供暖期短。所以,大连这次降价幅度要大于沈阳。另外,降价最好一次到位,因为不可能每年召开听证会。希望可以让这次降价的好事能真正惠及服务对象和消费者。

未明确表态

提出其他建议

建立成本监审制度

市政协委员陈文卿:

建立成本监审制度

大连应尽快制定供暖成本监审制度,应当明确监审范围。以沈阳为例,在沈阳召开的听证会上,沈阳对98家供暖企业进行成本监审,占全市的38.43%,占全市供热面积83.19%,而大连的监审企业是15家。监审范围的大小对于合理认定供热企业成本有直接影响。

关于监审供热成本周期,建议大连应主要参考2014年的供热成本。以2014年沈阳与大连的供暖费用进行比较,沈阳公布的供热成本为25.2元/平方米,大连为24.16元/平方米。沈阳供热周期是11月1日到3月31日,与大连相当,而温度低于大连,供热成本水平比较接近。

虽然沈阳与大连相比煤炭运费有所区别,但总的来说不应该出现水平如此接近的现象。这说明大连供暖企业可能存在成本申报不实,或者企业供热损耗过大、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

企业每年公开年报

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代表陈航:

企业每年公开年报

“我认为供暖的定价应是适度微利的状态,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为此,她建议供暖企业每年公开年报。加大宣传,供暖企业有义务耐心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另外,要保证质量,加大监管,实行优胜劣汰。每年公示各个供热企业的投诉情况,淘汰成绩差的企业。 记者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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