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年审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2016年《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要求,每年4月、5月和6月份为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审核期。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及时到县残联就业中心进行审核认定。
申报审核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到县残联就业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二是登录申报(认定书要到县残联就业服务中心打印)。
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一是《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和《福建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表格可以到县残联就业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也可到下载中心下载);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是残疾职工的在编证明或劳动合同;
◆四是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五是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2018年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时间按此通知执行,不另行通知。《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如有变更,再行通知。
咨询电话:6326933
尤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