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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年审申报】三门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

时间:2023-04-13 10:31: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报表》,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确认书》,如实填写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提交资料的要求:一是用人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审核、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二是现场审核或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审核或申报缴费的,需上传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催报催缴工作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税务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的相关征收催缴工作要求,做好业务衔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残保金征管共治合力。

三、其他事项

(一)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将认定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及时提供给税务机关。

(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保金申报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严重扰乱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保金征收工作秩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2022年有关审核和申报征收事项按照此公告执行,如有政策变化以通知或文件为准。

(四)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事宜。

2022年6月1日

来源:三门峡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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