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款连审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事业单位:
根据2016年《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每年4月、5月和6月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雇主集中申报审查期。分配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及时到县残联就业中心进行审查确认。
申报审计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向县残疾人联盟就业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第二个是登记申报。
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一个是《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和《福建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第二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原件和副本。
三、残疾职工的编辑证明或劳动合同;
四、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这是去年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员支付工资的凭证。
2018年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时间将根据该通知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执行。如果有《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变更,我会再通知你。
咨询电话:6326933
柳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