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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料采伐申报会议】【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林木采伐审批权限下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3-04-30 07:54: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融安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肖婉莎 摄影报道

6月10日,在融安县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拍摄的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现场。(肖婉莎 摄)

6月10日,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在县林业局召开,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加强我县林木采伐管理,维护林木采伐管理秩序。

6月10日,在融安县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拍摄的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现场。(肖婉莎 摄)

6月10日,在融安县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拍摄的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现场。(肖婉莎 摄)

会议通报2021年融安县林木采伐基本情况,就我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现场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据了解,《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是贯彻落实新《森林法》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

6月10日,在融安县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拍摄的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现场。(肖婉莎 摄)

6月10日,在融安县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拍摄的2022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政策说明会现场。(肖婉莎 摄)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县各乡镇辖区范围内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同时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召开审批权限下放业务培训会,开展“一对一”实操培训等,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赋予权限事项的业务指导,确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能“接得住”,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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