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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沉痛地证实,贪污对中国的伤害太大,无数民变兵变、辱国失地、政权覆灭,以及大屠杀大流血,几乎全都起因于官员贪污,和由贪污引发的暴虐。”
近年来,我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很多贪官,在为国家强力反腐高兴的同时,心里也有疑问,为什么贪官层出不穷,贪腐金额也越来越大。这样查下去是否能解决根本问题。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尤其憎恶贪腐,在其主政期间,大批不法贪官被处死,包括开国将领朱亮祖,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其中甚至因为郭桓案、空印案杀死数万名官员。
为有效震慑贪官,他独创了“剥贪官的人皮”这一反腐手段,剥皮这种残酷的刑罚在明代如同家常便饭,并被明文写进《大诰》。剥皮就在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进行,贪官被杀掉后,剥下来的人皮塞上稻草,放在官员办公的座位旁边,吓唬官员。官员办公和审案的时候看到这张人皮,心惊胆战,不敢作恶。
然而,贪官犹如飞蛾扑火般、组团似的前仆后继。朱元璋的稻草人终究没有拦住这浩浩贪腐大军,明朝也没有避免灭亡的命运。
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反腐手段。目前,全世界共有31个发达国家,其中欧洲23个,亚洲4个,北美洲2个,大洋洲2个,这些国家无一例外的实行了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并且实现了国家的长盛不衰。奇怪么,也许就是这一制度带了的结果。2019年,同为共产党领的的社会主义国家越南,也是行了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展现了消除腐败的决心。
瑞典:官员接受“赤裸生活”
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开始推行官员财产登记制度的国家。早在1766年(距今257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迄今已有240多年。后来,瑞典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不少瑞典官员自我解嘲说,自己处在一个“赤裸地生活着”的国家。
任何一个瑞典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的自由裁量权,瑞典还制定了《保密法》,详细列举哪些信息属国家机密,从而避免了相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向公众隐瞒信息。
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此事被一位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了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指责她“挪用公款”,最终迫使其引咎辞职。
不止瑞典,北欧国家普遍推行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以及储蓄消费实名制。一直被评为最清廉国家的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之所以能创造出令人惊叹的廉政奇迹,不仅在于其社会收入差距较小、社会保障完善、公务员待遇优厚,更在于其近乎苛刻的防腐、反腐制度。
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十克朗的巧克力,此事被一位认真的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了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指责她“挪用公款”,最终迫使其引咎辞职。
美国:礼品超335美元要上缴
美鉴于1972年“水门事件”的教训,美国1978年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该法案1989年又被修订为《道德改革法》,成为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该法规定财产申报的对象包括正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纳入范围的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及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上任后须按月申报。美国法律还对官员收受礼物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政府雇员不能从外国接收超过”最低价值”的礼物。如政府雇员收到的礼物价值超过335美元,就必须申报上缴。
30年间,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官员,都必须遵照规定,如实填写财产申报表格,由联邦政府道德署收存,随时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那些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的官员,轻则被处罚款,重则要吃官司。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受处理的大小官员不计其数。
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就在财产申报问题上中招落马。有关部门发现,詹姆士・赖特69次违反法规,包括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而他的妻子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赖特被迫辞职,成为200多年来美国首位因财产申报问题引咎辞职的众议院议长。
新加坡:普通公务员也要申报
新加坡同不少北欧国家一样,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其总理的年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是美国总统的5倍、日本首相的7倍。但“高薪”背后,更有着严密的防腐、反腐制度。较之美欧,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该国法律规定,上至总理,下至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全部纳入财产申报范围。
新加坡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馈赠的规定十分具体。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中明文规定,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礼品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将视同贪污而受到严惩。新加坡《防止贪污法》规定,对犯有贪污罪的人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以罚金或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
俄罗斯:总统带头公布财产
1997年,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颁布总统令规定国家及地方官员必须申报财产。但由于来自俄官员阶层的阻力没有断过,因此制度虽建立起来,但落实情况却大打折扣。
2007年10月,俄中央选举委员会发现了112起国家杜马议员候选人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其中一名候选人在填写申报表时,竟然“忘了”写上拥有的私人直升机。
当俄政府试图进一步推进官员财产申报时,却遭遇了更强大的阻力。2008年4月,大部分国家杜马议员拒绝审议包含将申报对象扩大到官员配偶及子女内容的《反腐败法》草案,因为他们要“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隐私权。
在财产公示方面做得比较好的莫过于普京。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了普京及夫人1999年到2002年的个人收入及私人财产情况。1999年到2002年普京的总收入为779.9637万卢布,主要来源为总统职务工资、总统办公厅工资及联邦保卫局工资。此外,总统撰写的新书也为其赢得了一笔额外的收入。普京的个人平均月收入超过了5000美元。
个人财产上,普京在工业建筑银行的存款为49.8128万卢布,在斯贝尔银行的存款为325.7903万卢布,在巴尔干银行的存款为6.1407万卢布。此外,他还拥有圣彼得堡银行部分股票。不动产方面,普京在莫斯科州拥有1500平方米的土地。莫斯科市政府为普京在首都提供了153.7平方米的住宅和18平方米的车库使用权。另外,普京在圣彼得堡还拥有77平方米的住房和两间车库。
资产申报显示,普京的家底非常薄弱,包括他父亲留下的两辆国产轿车、位于圣彼得堡的一处小公寓、位于莫斯科郊外的一块1500平方米的地,此外还有370万卢布(约合14.9万美元)现金和230股地方银行股票。
印度严密:一人一个永久账户
印度所有公职人员工资都打入银行账户,便于财政部门掌握,包括租房、兼职在内的经济活动也要以支票结算。
印度所有成年公民还都必须办理个人永久账号号码,这组10位数的号码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的经济活动。在一个账号的约束下,印度的公务员不去申报收入是很难过关的。
英国:立法最早。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它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
韩国:强力推行
在亚洲,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其中,韩国是较为典型的一个。1981年,韩国全斗焕政府制定了《公职人员伦理法》,首次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登记政策。
但是当时的执政者深知若严格实施财产登记制度势必引火烧身,因此没有勇气真正实施这一政策,而实施了非公开原则。由于没有把监督结果公之于众,“阳光法案”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
1993年2月,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开始强力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和金融实名制。规定自总统以下3.4万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
墨西哥:万名公务员受惩处
墨西哥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施的《财产申报法》规定,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从科长到总统的各级官员,都要定期主动进行家庭财产申报,对易于产生腐败的海关、移民、税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等,也要进行登记
墨西哥于2002年6月10日通过《信息公开法》,规定所有墨西哥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务员的收入状况,以杜绝腐败现象。墨西哥开通网站,供公务员公开申报。
伊朗:总统率先公布财产状况
伊朗总统内贾德遵从宪法规定向司法总监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成为第一位向民众公布这一状况的伊朗高官。
在内贾德的财产清单中,有一套老房子,这套房子坐落在德黑兰市一个中低阶层社区。这套3居室,住着内贾德一家5口。内贾德的私家车是一辆1977年出厂的“标致504”汽车。内贾德的财产清单中还有两个银行活期存折,其中一个是他担任德黑兰工业科技大学教授时的工资账户,另一个是他任伊朗西北部阿尔达比勒省省长时的工资账户。可这两个账户上余额都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