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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申报情况】科教法院发行了全市第一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时间:2023-02-27 14:33: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月3日,科教法院向离婚纠纷案当事人发送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全市第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孙某和被告韩某因家庭矛盾夫妻感情不和,长期处于分居的生活状态。原告孙某向法院判决被告韩某离婚,被告韩某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不少见,夫妻财产状况往往难以全面准确地查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受损。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司法难题,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该法第67条第2款“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向人民法院申报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科教法院创新婚姻家务审判方式,出台了市首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力求最大限度地改善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节省诉讼费用,推进诚信诉讼,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寻找财产。

(前媒体记者赵梦英通讯员胡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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