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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申报情况】财产申报成为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考虑部分 晋江通过开区法院发行了全市第一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时间:2023-02-16 14:58: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双边晚报网1月4日消息(记者万凌云通讯员吴菲菲)1月3日,晋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卯人民法院向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送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晋江是由开区法院发行的晋江市第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申报令

在这种情况下,原来被告人两人经常因为婚后生活的琐事吵架,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所以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同时要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向人民法院申报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隐瞒、转让、出售、破坏、挥霍、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这项新规定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成为正式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考虑部分,如实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律义务。

晋江通过开区法院发行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正是基于这一规定的创新措施。

该案承包法官王海涛对记者说:“从法律角度明确要求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要最大限度地查明当事人的财产情况,在离婚案件中更快、更有效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节约司法资源和费用。”此外,如果案件当事人作出虚假陈述,则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惩戒,有助于促进当事人诚实诉讼。" "

据介绍,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是,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除减少或不区分财产外,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有关当事人处以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结束后,如果发现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另一方隐瞒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记者获悉,晋江经济区法院关注保护妇女和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不断打造“康乃馨”维权工作品牌,审议了2022年婚姻家庭类案件327件,调解率达58.72%。

这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晋江区法院开设“康乃馨”权益工作室,发行第一款《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在家事审判中又进行了一次新的尝试。这家医院将继续深入保护实价权益,积极应对民生需求,成为人民群众亲切的人,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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