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们给政府相关部门添麻烦造成不好影响,不想有负面消息,就想稳住他们。”
但是,4个多月后,2021年3月19日,“郭徽给我打电话说没给钱松那么多钱,我说给不了那么多,公司没有这个岗位”。
判决书显示,就在这一天里,钱松联系了一位姓孙的人士和姓李的人士,说自己的车里有录音录像设备,从而掌握了星昊医药行贿官员的证据,到时候把相关证据交给相关部门,(孙、李)都得坐牢。如果将来采取一些行动,不要怪他云云……孙为某国家部委的工作人员,而李是一家研究所的所长。孙、李二人很快将情况反馈给了星昊医药公司。
钱松、郭徽双双获刑背后
3天之后,也即2020年3月22日,星昊医药向警方报案。同年3月24日,钱松、郭徽被警方抓获。
此案后来进入检察院及法院阶段。
在大兴区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钱松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郭徽则称自己无罪,说于继忠给的那3万元是对他的补偿。
此案开庭之后,钱松又否认了此前检察院的指控,称自己没有恐吓于继忠,3.6万元是于自愿给的钱。
这使得大兴区检察院取消了钱松认罪认罚从宽的情节。
最终,大兴区法院判决钱松、郭徽犯敲诈勒索罪,各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别罚金3万元。
2022年7月15日,钱松的代理律师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一审之后钱松没有上诉;郭徽的律师则称,郭徽的家人在宣判后表示不再上诉了,郭徽自己的态度如何,她后来因为无法会见到郭徽本人,所以不得而知。
大兴法院披露的信息亦显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分局已经将办理此案中获取的“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给了北京市纪委和北京市监察委。
这些“违规违纪线索”是否即是“星昊医药行贿官员的证据”,法院未有具体说明。
根据星昊医药历年披露的财报,该公司毛利率颇高,2017年至2021年,每年都在70%以上,2019年甚至超过了81%。营业收入也从2017年的3.04亿元,一度上升到2019年的6.37亿元,2021年则为5.82亿元。但是净利润始终在千万元水平,2019年最高时为0.78亿元,2021年则为0.69亿元。
其中影响净利润水平的很重要一方面,就是销售费用,尤其是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推广费”,所占比例颇高。2017年至2021年,星昊药业的业务推广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低时为31.58%,最高时达到了53.06%。
与之相对照,还有对于医药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并能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科研实力的“研发费用”。2017年至2021年,星昊医药每年的研发费用支出,低至0.28亿,最高也只有0.46亿;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高时为13.35%,最低时仅仅为4.36%。
“我们在辅导一家医药公司上市时,往往并不关注其利润水平——医药公司几乎从来不缺利润。我们更关心的是如何使得其‘成本合理化体现’,说得更直白点,就是那些不明不白的费用、支出,如何更好地隐藏,或者叫什么样的更隐晦的名目”,一家券商的资深保荐人,如此对经济观察网记者称。
钱松、郭徽所掌握的证据,以及北京大兴警方移交的“违规违纪线索”,是否就是星昊医药行贿官员的证据材料?
北京市纪委和北京市监察委是否已就此对星昊医药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如果已立案,目前案件调查进展如何?
星昊医药为何有如此高比例的业务推广费的存在?
钱松、郭徽案,对于星昊医药在北交所的正式挂牌,是否又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2022年7月15日开始,经济观察网记者数次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星昊医药公司,及其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公司,寻求置评。不过截至2022年7月21日24时,均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