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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行贿】河南,发展改革委原主任嘉贤利用“心腹”,通过贿赂揭露了1000万韩元的项目。

时间:2023-02-12 07:26: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被告王宗宏犯下的罪行和刑罚:

串通投标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款15万韩元

受贿犯罪,有期徒刑11年;

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5年;

腐败犯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单位受贿犯罪,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零6个月,并处罚款15万韩元。

"父亲治病后,他送来了1万韩元,这是礼尚往来。"2014年11月21日,在河南省嘉县法院审判厅,被告人王宗宏正在进行自我辩护。

被告人王宗宏,1965年7月15日出生,1983年入职,从嘉县县县委办公室普通职员开始,历任县组织部干审主任、办公室主任、大乡乡长、郑村乡党委书记、县常务局长、县部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沈福建议走上不归路

王宗宏从基层职员开始,依靠自己踏实的工作,一步步成长起来。认识王宗宏的人都说他能力强,胆子大,工作中敢做,敢做。他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公众的认可,参加工作后三年里上升了一个台阶,一步一步。他不仅在工作中平步青云,还有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令人羡慕的家人,女儿已经大学毕业,还有6岁的儿子。

2010年2月7日,王宗宏被任命为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6个月后,吴家璇在“吴家璇全国设立了500亿公斤粮食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千亿斤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县发改委维权,由王宗宏担任项目负责人。

寿家县总人口为38万人,是农业小县,农业生产是该县经济的重要支柱。千亿斤项目是惠农工程,主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达到增产粮食的目的,该项目的全部经费由政府承担5900多万韩元。

当一切准备就绪,千亿斤项目需要公开招标的时候,有人提出了建设千亿斤项目的想法。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项目负责人王宗宏的司机何小胜。

2011年1月,嘉县千亿斤项目公开招标前,何小胜来到王宗宏的办公室,问了:“叔叔,我开了十多年车,年龄也提高了很多,成本也很高。千亿斤项目是我们自己的项目,不能让别人赚钱!你安排我们自己每年期中投标,自己做,赚钱一起分享,别人送的钱尽量不要做,我们自己做工程赚钱也很踏实!”王宗宏听了夏晓生的话,非常体贴,夏晓生为自己开了10多年的车,赢得了自己的信任,同意了他的建议。

内外中标是必然的结论

何小胜虽然只是司机,但他的办事能力不容小觑。何小胜和工程承包商郭俊珠以前认识,千亿斤项目各标段的鞋底本身也是可以知道的。郭俊芳也知道何小胜是王宗宏的亲信。如果能与何小胜合作,知道自己中标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何小胜和郭俊芳一下子开始了“同行”。

2010年至2013年,在千亿斤项目工程各项招标公开之前,何小胜在王宗宏办公室获悉招标后,向工程承包商郭俊柱通报了投标情况,让他参考招标书参与公开招标。

为了让何小胜每年在投标中中标,王宗宏不仅告诉何小胜参与投标区间工程的投标,还指示何小胜至少找3家工程公司保证中标。(那是什么?)(那是什么?)(双赢。)

接着,郭俊芳参与公开招标,在不同招标中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利用自己所知的封面和王宗宏评委的身份优势,通过围标、混标的方式,在2010年、2011年、2012年获得了嘉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5个投标,中标项目金额均为人民币1204.10。

要学会感恩,就要准备钱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帮助”!王宗宏对自己向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行为称为“帮助”。

王宗宏通过倾诉僧表示,要通过郭俊芳知道“感谢”。

2011年10月,夏小胜给郭俊洲唱了:“王宗宏主任在新乡定了套房,你给他准备20万元吧!”郭俊国答应了。两天后,王宗宏亲自打电话给郭俊芳:“小胜告诉你的事怎么样了?”问。郭俊芳急忙说是:“最近钱有点紧张,工程款快到了,到了我会处理的。”没过几天,郭俊芳的工程款就到了。他从银行取出20万元现金,从王宗宏的办公室交给他,王宗宏没有拒绝,而是直接拿到了。

2012年4月,何小胜对郭俊芳又说:“王宗宏在新乡买的房子需要装修,请给王主任准备10万元的维修费。”这次和上次一样,王宗宏直接给郭俊洲打了电话。郭俊芳在电话里直接说是:“这里还有几张千亿斤项目现场工程8号区间的支出表。你要签字!”“这次,在王宗宏的家里,郭俊芳把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了王宗宏,一起递给他的是王宗宏要签名的支出证书。收到世交金丹王宗宏也不看就签名了。

通过一次倾诉者,通过郭俊芳要钱的王宗宏已经毫无顾忌地想起了王宗宏母亲去世后举行葬礼的费用郭俊芳,这次郭俊珠给他寄去了5万元现金。当然,王宗宏家有事,王宗宏父亲生病住院的时候,郭俊芳到了医院,给王宗宏一万元现金,是互相赠送礼物的好时机。

据案件检查统计,郭俊芳从:2011年到2013年共六次向王宗宏行贿45万韩元。

夏晓生不开王宗宏就能知道需要什么,然后扔出好东西。2011年8月,他为了感谢王宗宏顺利承揽项目工程,主动向王宗宏提议给他妻子买车,让儿子上学。王宗宏听到这个建议,点头答应了。王宗宏夫人和夏小胜一起看中了一辆上海通用别克轿车,这次夏小升了15万韩元

王宗红说:“一个工程能让他们挣多少钱,我是清楚的,我要的钱并不多。”

后勤员工变身私人看护

王宗红手中的权力,早已成为他捞钱的工具。对他来说,贪欲一旦打开,可能就回不了头了。后来的他是哪里的钱都一样,都能为己所用。当夏小升陪同妻子买车之后,还需要对汽车进行装饰,所产生的7500元装饰费,他也没忘记从县发改委的财务上报销。

自己年迈的父亲因病住院,他也没忘记假公济私,让发改委负责后勤工作的贺某到医院看护王老爷子。当然,老爷子住院产生的各种费用和那些汽车装饰一样,都成了报销的项目之一。

此时的他已目无法纪,不再是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但他在朋友那里却是仗义相助的好兄弟。他朋友因手头资金周转不开,向王宗红求助,王宗红倒也爽快,一出手就是67万元。后查证,这67万元是千亿斤项目的配套资金。

其实,早在项目实施之初,该项目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就有缺口。当时王宗红就想向该项目中标单位收费。直到3月,他与时任发改委副主任李庭君、农业股股长沈宏羽一起商量如何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后,决定向各中标单位收取不超过总工程款1%的赞助费。

随后,在千亿斤项目办公室第一次给各中标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王宗红召集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开会,他和李庭君、沈宏羽在会上向各中标单位提出收取赞助费的事,各中标单位的负责人也都同意了。在王宗红负责千亿斤项目办公室两年多的时间内,这些赞助费用一直按照总工程款0.5%至1%的比例收取,共收赞助费40.54万元。

县发改委还收取了其他人送来的“赞助费”,2012年获嘉县宋庄村村民郭桂堂的养猪场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中央配套资金到位后,郭桂堂通过发改委工作人员吕怄书向获嘉县发改委以“赞助费”的名义送去12万元现金。

这些“赞助费”都没入账,而是由沈宏羽保管,主要被用于县发改委吃喝招待等,在这些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由李庭君签字、王宗红审批,沈宏羽负责报销。

十六年后婚礼能否赶上

2014年5月8日,王宗红被立案侦查。5月20日王宗红因涉嫌串通投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执行逮捕。

到案后的王宗红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他说那是朋友之间的帮忙;对于受贿,他说是朋友间的借款;对于贪污,他说是因公花费没有票据而采取的账目对冲;对于单位受贿,他认为自己没有占有……

当承办检察官将证据及证词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问办案检察官:“我儿子结婚的时候,我能出来吗?”

2014年8月22日王宗红被提起公诉,2014年11月21日,获嘉县法院判决被告单位获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宗红犯串通投标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一审宣判时,王宗红说自己不会上诉。

该案共涉及6人,其中夏小升、郭俊邦犯行贿罪,郭桂堂、吕怄书犯对单位行贿罪,李庭君、沈宏羽犯单位受贿罪,已分别被获嘉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当听到王宗红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六年时,办案检察官就想到他问的那句自己儿子结婚时能否出来的话,有些惋惜。这十六年他再不能守候于儿子身边看他成长,这也是他为自己决堤的贪欲付出的代价。(检察日报 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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