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会计网原创首发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坏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马上就要到年底了。肯定有很多会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了坏账。但是不能收回的坏账能税前扣除吗?我该怎么结账?
情况1: A公司和B公司合作进行经济交易,与B公司达成协议,贷款5万韩元,分期付款。但是,由于B公司经营不善而清算的财产不足以偿还A公司的这笔钱。
情况二:A公司仓库里放了大量库存,一天晚上刮起了黑风,库存被烧了,这个被销毁的库存肯定给A公司造成了损失。
情况三:A公司以给全体员工的福利购买了大量生活用品,不料运输车辆着火,所有用品都烧掉了,这对公司来说也是损失。
1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实际上有合理的支出,只要这一支出与你企业的收入有关,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管这笔支出是税金、费用还是费用。根据该规定,如果是与企业收入相关的不良损失,还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谓损失是指,在1财产清查过程中,固定资产和库存账面不一致,导致亏损。处置固定资产或库存;财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了损失。其他情况的损失,如出现呆账,对方拖了几年不还钱。
但是,这四种情况的损失是否与确保企业收入有关也要判断。《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件中提到了更明确的应收账款、预付款可以作为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的情况。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厅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应收账款为坏账。
回到前三种情况:
情况1可以税前扣除,A公司的这笔应收账款符合上述《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里债务人破产、无法偿还的情况。
情况二中,A公司的这些存货管理不善,是损失,但不是坏账,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情况三中货物受损,未能实现员工福利是企业的损失,但也不是坏账。在后两种情况下,扣除赔偿后,可以确认营业外支出,进行申报,批准纳税承认后进行税前扣除。
2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要想税前扣除,必须向税务机关证明这一损失“实际发生了”,并证明“符合扣除的条件”。
1.这一损失是债务人公司不能再经营或出现问题造成的。需要准备与对方公司的交易合同或协议说明、法院判决的对方公司破产清算或能够证明对方公司不能经营的正式公告、有关部门向对方公司吊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影响营业收入的获得)的证明等。债务重组引起的情况下,需要准备相关的结构调整协议和债务人的收益税
2.这个损失是债务人的问题造成的,所以要准备与对方公司的交易合同或协议说明、债务人失踪或死亡等证明。
3.这个损失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所以要准备与对方公司的交易合同或协议说明、债务人的损失情况说明、己方放弃债券的声明等。
4.这一损失是由于己方因素造成的。例如,内部工作人员保管不当造成的现金损失,用于确认现金保管人签名的现金核对清单和损失批准文件、责任承认和
赔偿情况说明,比如涉及犯罪的,要准备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发现了假币造成了损失,要准备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等等。此外,公司还可以准备一份书面声明,内容包括公司对这笔损失的审批意见、损失金额、准备了哪些证据、是怎么形成损失的、为挽回损失做了什么措施、有哪些改进措施等等。
以上跟损失有关的资料,都是由企业留存备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即可。
3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以文章开头情况一来说:
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确认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如果出乎意料,A公司还能从B公司收回这笔钱,那么: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以后各期计提或冲减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注意:应收账款属于金融资产,根据《企业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应收账款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现在初级会计考试中,有关信用减值损失核算的涉及只有应收账款一项资产减值,其他资产减值的仍用资产减值损失。
最后
总有会计把坏账和其他损失弄混,希望看完今天这篇文章的你心中有所区分,不要做错账啦。那么,你公司都有过哪些坏账呢?对于坏账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呢?留言告诉lolo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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