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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报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怎么办?

时间:2023-02-18 03:14: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指南:坏账准备是资产减值准备的一种,反映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应收账款提取坏账进行准备。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会计学堂小编为坏账准备的账面处理方法。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怎么办?

答:企业根据应收帐款馀额计算坏账准备金额。

1、呆帐准备金分录如下:

借方:资产损坏损失

贷款: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不良贷款(即核销)时输入:

借款:坏账准备

贷方:应收帐款

如果企业没有支付坏账准备,输入如下:

借方:资产损坏损失

贷方:应收帐款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获得税前扣除。未申报的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债券及预付款不良损失应根据以下相关证据资料确认。

(一)有关事项合同、合同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当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判决书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提交法院判决结束(中)时执行的法律文件。

(四)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工商部门应当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当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债务人个人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应当有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益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无法收回的,应当有债务人损害情况说明和放弃债权陈述。

企业拖欠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可以作为不良损失,但要说明情况,出具特别报告。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的,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不超过企业年收入总额1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但可以作为损失坏账,但要说明情况并出具特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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