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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深圳惠贞”)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这种不良贷款核销的主要概况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整理和核销部分没有长期会计、催款结果的应收账款,此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9笔,账面原额共计709笔。
此次申请核销坏账的主要原因是老化逾期5年以上,或者客户公司已经注销,实际上形成了坏账的损失。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督促,但目前这部分钱仍无法督促回收,因此核销上述金额,但公司将保留对上述应收账款继续回收的权利。
二、公司追回欠款的后续行动
公司将对此次所有核销细节建立初步帐簿,保留今后可收回的资料,继续负责人的随时追踪,如果对方发现债务偿还能力,将立即收回。
三、这些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原额共计709,039.00元。截至2016年底,公司已累计准备坏账准备金532607.00元。因此,此次不良贷款核销对公司2017年的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没有太大影响。此次不良贷款核销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遵守会计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包括公司相关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四,独立董事对此次不良贷款核销的独立意见
此次不良贷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对2017年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总之,我们同意公司这次不良贷款核销。
五、监事会对此次不良贷款核销的审计意见
公司此次不良贷款核销符合公司金融的实际情况,按照《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相关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文件的准备
1、第六届理事会第五届会议的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持有独立意见。
特别公告。
深圳市惠城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