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文辉

我承认是“标题党”了,不过也事出有因。

前些年,读过日本涩泽龙彦(以“暗黑美学”著称)的《唐草物语》(林青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留意到《棋盘上的游戏》里写十四世纪中亚霸主帖木儿的一个故事。帖木儿是突厥化的蒙古人,继承了成吉思汗式的残暴,但对诗人、艺术家和学者倒颇为优待。据说他攻下名城设拉子(在今伊朗中部)之后,接见过著名的波斯诗人哈菲兹。

话说哈菲兹写过这样几句诗:

假如那设拉子美女

有朝一日能对我钟情;

为了她那颗美丽的印度痣,

我不惜把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献奉。

这个诗的文本,《唐草物语》是依据邢秉顺的译笔,见《鲁达基·海亚姆·萨迪·哈菲兹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撒马尔罕、布哈拉都是中亚名城,诗人宁舍名城而取佳人,当然是故作夸大的修辞(让我想到丘吉尔说的:宁愿失去印度,也不愿失去莎士比亚),也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意思。而帖木儿却不解风情,责问哈菲兹:“撒马尔罕是我国的首都。我以武力平定、让它作为都城而繁荣的撒马尔罕,你却说要用它来跟女人的一颗毫无价值的黑痣交换?”哈菲兹就回答:“世界之王啊,您可以看到,我的一时慷慨最终令我落得这样悲惨的下场。”结果,帖木儿很欣赏诗人的机智,遂优礼待之。

涩泽龙彦说此事只是传闻,并不可信。我想参考一下可靠的学术论述,就翻检法人布哇的《帖木儿帝国》(冯承钧译,商务印书馆民国24年版;收入《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果然其第四章有相应的内容。布哇认为这个轶事虽甚闻名,但时间对不上,实属子虚乌有。接着他这么介绍:

据此故事,哈非思曾言,宁以撒马儿罕、不花剌两城交换泄剌失城突厥人面上之一痣。帖木儿恚甚,严责其不应轻视此二城,盖彼曾毁坏不少城市以益此二城也。哈非思答曰:“世界之主处此困苦时代而使我失败者,即因此相类之惠有以致之。”帖木儿意乃释然,遂厚赐哈非思。

对照涩泽龙彦的文本,冯译的“不花剌”即布哈拉,“泄剌失”即设拉子,自不待言。但“宁以撒马儿罕、不花剌两城交换泄剌失城突厥人面上之一痣”一句,完全不知所云,显是误译,将“那颗美丽的印度痣”理解成“突厥人面上之一痣”了。末尾哈菲兹所说的“世界之主处此困苦时代而使我失败者,即因此相类之惠有以致之”云云,也不成章句,足见翻译甚为粗率。

冯承钧是汉学中译的权威,也是中西交通史研究的名家,出现这种低级错误不免奇怪。是由于他久病而精神不济呢,还是由于他让长子冯先恕代笔呢?

这个例子错得非常显著,即便我不通外文,亦足以判断了。所以说,以中文翻译方面错误之多之甚,外语盲真可以辨别一二,我可不是为标题党而标题党的。

还有一个例子。前一阵读英国政论家加顿艾什的《事实即颠覆:无以名之的十年的政治写作》(于金权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有篇《“我是柏林人”》,是写英国思想家伯林的,其中引用了伍尔芙的话:

有伟大的以赛亚·伯林,从相貌来看是葡萄牙裔犹太人;牛津大学的重要人物;我认为他是共产主义者、吞火者。

“吞火者”在此显然十分突兀,什么意思呢?近读哈梅尔《非凡抄本寻访录》(林国荣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五章提到《新约·启示录》有“两个穿着粗布衣戴着兜帽的见证人,他们口中喷火,发出预言”,检串珠版《新约》原文作: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凡想要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

伍尔芙以“吞火者”形容伯林,是不是就来自《启示录》这段,暗示他是“主义”的传道者呢?这在西方人是寻常的典故,但在中国人就不易明其就里了。

好了,我的辩证到此为止。对这两个问题,我都只能就中译文本作出猜测,查实原文的工作,就有待能者了。

需要说明一下,以外语盲来处理学术翻译问题,绝非自我作古,是有前例的。

在近代以前,在“走向世界”以前,传统的中国学者自然都不通外文,但他们在处理异族史问题时,往往需要对汉译史料作一番考证。如清末状元洪钧(说他是赛金花的丈夫,想必大家就知道是谁了),是在他出使欧洲时,让随员将拉施特《史集》俄文本、多桑《蒙古史》英文本等著作的若干内容译为中文,藉此与《元史》对勘,遂成就了一部《元史译文证补》,是为现代元史学之嚆矢,在学术史上是有一席之地的著作(参田虎《元史译文证补校注·前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更早的,还有乾隆时的汪辉祖,著有《元史本证》,也是元史研究的名著。汪辉祖不像洪钧那样,有条件利用域外的新史料,甚至在传世文献方面也非旁征博引,其功夫全在细读《元史》本文,以《元史》证《元史》,即通过比对《元史》中同事异文、同名异译的大量“内证”,指出《元史》文本的疏误(参姚景安《元史本证·点校说明》,中华书局1984年版)。他们两人的工作,很多地方皆涉及元代史料的汉译问题。

当然了,今日早已不是汪辉祖、洪钧的时代了,不解外语而侈谈翻译问题,自然不值得提倡,我们心知其意可矣。在此只是附带追溯一二,以存学术史的掌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