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一谈起杭州,便会想起西湖的美景。但是,我一听到“杭州”这二个字,就会让我想起一段不堪回首、令人伤心的往事。
那时,我还不到20岁,在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附近一个叫金利普电器有限公司打工,那家公司主要是生产电视机、显像管等业务,产品大多是往国外出口。
我在那家公司打工时,一个月工资只有几百元,为了想攒点钱,平常省吃俭用,没有什么事,能不回家就不会回去。
有一年国庆节,因为家里有事,我和我堂哥乘坐大客车回家,大客车路过余杭区一个客车揽客点时,我和堂哥下车去路边小商店买东西。
进入小商店后,我拿了一张100元的钱递给老板娘,她竟然找回了70元的假钱。我当场就和她交涉,小店老板娘不但不承认,反过来还诬告我使用假币,扬言要去报警,想恶人先告状。
我眼看着要回自己的钱无望了,一气之下,就把那个小店门口的玻璃柜台用拳头捶烂了,然后就往外走。谁知,刚走出小店没多远,小店老板娘便找了5、6个人,都拿着棍子,团团围住我,上来就打。
结果,我被打得头破血流,满脸是血,上身衣服也被撕破,我堂哥为了保护我,也被那些人打伤了。看到我们被打,围观的人站在边上看热闹,没有一个人来帮助我们。后面小店老板娘看到满脸是血的我,躺在地上不动弹,也没反抗,小店老板娘她们一帮人才停住手,没有再继续打下去。
在那个时候,不少人都没手机,想报警就得去找公用电话。而附近唯一写着有公用电话的商店,就在这个打人的小店里。所以,那种情况下,没人愿意帮助、报警无门,谁能体会到我们两个人的内心有多么绝望和无助?其实,当时我和堂哥不知道,也不熟悉环境,离小店斜对面,大约4里路左右,就有一个派出所。
后来也不知是谁报的警,派出所这才得知此事,派人过来,把我们和店主都带到所里去问话。到了派出所,里面的工作人员把小店老板娘带到其它地方,我们则留在房间中等待做笔录。
我和堂哥坐在房间中,隐隐约约听到小店老板娘对工作人员说:我找的70元是真钱,是被他们用假币掉包了,又把店里玻璃打烂了,才找人打他们。而工作人员则对说她:如果他们使用假币、闹事,你们可以报警,由派出所处理,但你们随便去聚众打人,还把人打成那样,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
紧接着,便开始轮到对我们俩进行问话了,工作人员问道:“你们俩是谁把玻璃打烂了?我回复道:是我打烂的,我去买东西,那个老板娘找假钱给我,还说我用假钱把真钱掉包了,跟她交涉了很长时间,她都不承认,我一气之下才把柜台玻璃给打烂了。”工作人员继续问:“但人家店主说你们使用假币购物,有没有这回事?我们俩说没有,并把身上所有东西掏出来让工作人员查看。
工作人员看后,没有吭声,继续说道:“你把人家玻璃打烂,损坏他人财物,这是违法行为,依照规定,完全可以关你几天,另外你还需要赔偿小店的玻璃损失。我和堂哥听后,生气地说:“那个小店使用假币坑害他人,聚众殴打他人,怎么处理?我们要验伤,要她们赔偿我们俩的损失。”
工作人员看到我们这样说,非常严肃地说道:这件事你们双方都有责任,你们的损失,由他们来赔偿,他们的损失,由你们赔偿,至于假币一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才能确定是谁的问题。”听到工作人员这么说,我和堂哥心里不是滋味。拿钱买东西,钱被人掉包,又被人打了一顿,而且还惹上使用假币的嫌疑。
派出所工作人员问完话后,在我们俩的要求下,便安排我们到定点的医院去验伤。经医院医生诊断,我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头上都有两个开放性的伤口,有轻微的脑震荡。而我堂哥身上则是一些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严重,无出血点。
拿到两份验伤报告后,我和堂哥又返回派出所,把报告交给工作人员。过了没多久,工作人员把双方叫到一起,来划分责任和商讨赔偿问题。
最后,派出所在中间进行调解,给了双方一个处理方案。不过,我对处理方案不满意,一开始也不愿接受,但是鉴于一些原因,最终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调解方案。毕竟这件事我也有一定的责任,怪自己当时太冲动了!
事情发生以后,我没有立刻回家,而是重新返回租房处,伤养好后,从那家公司辞工回了家。
如今,十几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踏入杭州半步,也没去浙江其它任何地方打过工。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会对杭州那么抵触,我都会回答他,一个让我伤心和失望的地方,有什么可留恋的,杭州再好,西湖风景再美,这辈子都不会再去了。
【编后语】对于文中当事人的遭遇,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好,更多的时候,只能给予他一些同情和安慰。这件事对他身心上的打击是非常大的,至今在当事人的头皮上还能看见有两道伤疤。每当他谈起这件事来,总能从他的言语之间,感受到他内心。没办法,这就是生活,遇到一些事,没有能力去改变时,只能尝试着去接受结果,选择性地遗忘,也许会让自己心里好受点!
(文中所讲均为真人真事,由当事人叙述,本人整理而成,未经允许,禁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