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个劳动仲裁,就足足开了两个半小时的庭。
我代表用工单位,对方是劳动者。按理来说,劳动仲裁也不是什么复杂的案件,一切按照事实来说就好了,单位该赔偿赔偿,员工不合理的诉求法官也会裁判不予支持。正常来说一小时到一个半小时就结束了。九点开庭,法官十点半还有第二个开庭。
但是今天这个案件开庭的太难了。员工什么都不认可,发放的工资不认可,合同不认可,辞职报告也不认可,自己签过字的材料完全不承认。我们提交了单位工资转账的银行流水,员工也依然主张工资不确定收到没有。法官最后也有疑问,为什么上了两年班工资都无法确认收到没有。开庭很多时候还是有法官内心确信的成分,像这名员工这样,法官的自由心证肯定会收到影响
法庭上不是不能否认对方的观点,但否认也是有技巧的,像这样什么都不认可的原告,反而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