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4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雷石庆先生和监事、监事会主席范志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雷石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因工作变动,范志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雷石庆先生、范志纯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监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雷石庆先生、范志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雷石庆先生、范志纯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雷石庆先生、范志纯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雷石庆先生、范志纯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4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条款修正时,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经营范围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规范表述,现拟将原经营范围表述变更为“水力发电;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房地产开发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通用设备修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因经营范围表述变更,《公司章程》中相对应的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5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董-1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监-04)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49)。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3,投票简称为“闽电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1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
郭嘉祥、王坊坤、许光汀、叶宏、陈丽芳、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林崇先生因工作变动书面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董事会同意林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坊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通过对王坊坤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王坊坤先生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雷石庆先生因工作变动书面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董事会同意雷石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提名黄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意见:因雷石庆先生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黄珊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更换董事和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临-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部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撤销企业管理部,成立教育培训部,并对各部门工作职责中存在交叉重叠、职责缺漏的部分进行优化调整。
5、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以及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6、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临-50)。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王坊坤,男,汉族,福建厦门人,中共党员,1963年3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福建中闽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资项目科科长,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一部项目科经理(其间挂职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项目经理、能源业务部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项目副经理、能源投资经营管理部项目副经理(其间外派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业部总经理兼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2:
黄珊,女,汉族,福建福安人,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出生,2008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经理、团支部书记、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监-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经与会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张娜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名单如下:
张娜、郑希富、陈宗忠、陈武。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一)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范志纯先生因工作变动,书面向公司监事会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黄祖荣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范志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并提名黄祖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祖荣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黄祖荣,男,汉族,福建宁德人,1965年1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师,大学本科。曾任福建省闽东福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经理、福建省闽东福宁信托投资公司信贷科科长(副科级)、福建省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德市金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