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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递交委托书——递交了辞职报告可以收回吗?

时间:2023-03-16 22:14: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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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考勤管理制度

02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03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04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

考勤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规范考勤工作,为员工考核、薪酬计算等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第3条 相关职责。

公司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各部门需积极配合其工作。考勤人员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如实反映考勤工作中的问题,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上报。

第4条 考勤期。

公司的考勤期为当月16日到下月的15日。

第2章 工作时间规定

第5条 一般岗位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8:30~17:30,中午12:00~13:00为休息时间。

第6条 轮班轮休岗位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按每月值班轮休表严格执行,临时变化须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7条 外勤人员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8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3章 日常考勤规定

第9条 公司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公司员工除副总及以上级别外,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10条 严禁代刷卡,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人民币××元。

第11条 无论迟到、早退,无论大门是否开启,上、下班都要刷卡。

第12条 若公司考勤系统内没有员工刷卡记录且没有任何形式的请假记录时,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如忘带考勤卡时,应于上班前到前台处登记,说明理由。此类情况,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3次。

第13条 公司各部门的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管理,前台文员予以监督、检查。

第14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于当月27日前统计员工出勤、缺勤记录,填写考勤报表,包括员工姓名、应出勤天数、实出勤天数、请假天数、迟到次数、早退次数以及旷工时间等。

第15条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1.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含)迟到者,不予处罚,超过3次(每次10分钟,内)的,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15元。

3.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3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50元。

5.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6.每季度累计超过5次的(不含),每超一次追加扣款50元。

第16条 早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1.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10元。

2.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20元。

3.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30元。

4.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5.月累计3次早退者,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17条 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如需临时离岗,需向部门经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1.擅自离岗者书面警告1次,并按旷工处理,即扣除当日工资。

2.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2次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18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的,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人事务的,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3.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未及时报上级续假,以及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4.以虚假的理由请假而休息者,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5.部门或岗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6.迟到60分钟,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扣除本人所旷工时的工资。

7.每月旷工累计达3次或3天以上者,予以辞退,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19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规定。

1.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签到表》,由培训主办方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考勤情况。

2.外出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所在部门统计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查。

第4章 假务管理

第20条 国家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 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上,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1.请假1天的,主管人员批准即可,超过2天的(包括2天)需要部门经理签字批准。

2.请假5天及以上的,必须提前1周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安排好工作。

第22条 事假期间工资及午餐补助不予发放,事假期间每日发的工资额为当月每工作日平均工资。

第23条 员工请事假可以年休假抵充,但在请假时须提前注明。

第24条 临时事假在1小时内,不扣发工资,请假1到4个小时,当日工资以半日计,请假一天的,扣除当日工资。

第25条 员工因病请假1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次日提补充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签核后登记。

第26条 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亦可请病假。

第27条 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工资按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第28条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5天有薪年假,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享受10天有薪年假。当年假期不可累计于下一年度使用。

第29条 年假申请员工休年假应按照公司请假的相关规定,提前10天申请,并安排好工作,请事假可用年假充抵,但请假时必须声明。

第5章 加班管理

第30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准许员工申请加班。

1.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3.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

第31条 员工加班须由其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执行加班。

第32条 紧急情况下,部门主管可先获得经理的许可后直接执行加班作业,事后填具《加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3条 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予以执行。

第34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开始计算实际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才能申报,加班4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第5章 附则

第35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度、修订和解释。

第36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人力资源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员工出差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出差预算、结算的管理,提高出差效果,特制本规定。

第2条 本制度用于规范员工出差各相关工作事项,包括出差申请、出差费用报销、出差报告等工作。

第3条 管理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从员工出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公司财务部负责报销各部门的差旅费。

3.各部门出差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和差旅费报销申请手续。

第2章 出差申请与审批

第4条 出差员工填写“出差申请单”,提出出差申请,注明出差的时间、地点和事由,派遣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确定出差期限,人力资源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

第5条 出差人员应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第5条 出差审批。

1.当日出差,即当日即可往返的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四天内返回的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的由主管副总核准。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6条 员工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7条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员工应向公司请示。

第3章 出差待遇与补助

第8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应依据业务的重要程度、紧急情况、出差地点、员工职级来定,详细见下表。

第9条 公司员工因出差情况不同和出差人员不同,其住宿级别也有差异,具体详细见下表。

第10条 公司员工在不同类地区其补助会有差异,详细见下表

第11条 公司出差其它费用报销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4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12条 出差费用预算。

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原则。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出差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公司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

第13条 出差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2.公司人员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后3天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清出差借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出差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14条 员工出差后,必须于3日内向主管副总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第15条 未按人力资源部规定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16条 本规定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17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证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结合公司的员工手册,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2章 语言规范

第3条 交往语言。

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等礼貌用语。

第4条 电话语言。

1.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3声。通话时首先使用“您好,××公司,请问……”,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不得在电话中高声喧哗、争吵,以免影响工作秩序。

2.如遇对方所找人员不在,则请对方留言转告,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

3.凡公司以外来电一律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话筒。

第5条 接待语言。

接待公司来访客人时应使用“您好,请稍侯,请坐,我通报一下”等词语,切勿说“不”。

第3章 行为规范

第6条 每位员工应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公司来访客人,并做好应答或记录工作,若超出处理权限及时通报相关主管。

第7条 从座位上起立时,动作要轻,离位时,将椅子轻轻推回原位,以保持办公区的安静和整洁。

第8条 行走步履不宜过大过急,禁止在办公区内奔跑(紧急情况除外),上、下楼梯应靠右行,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人要礼让,不能强行,员工会面应面带微笑行点头礼。

第9条 员工到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应掌握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扰一下”,非工作事项,不得相互串岗、闲聊。

第10条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或阅览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策划、编辑、销售部门除外。

第11条 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化妆,不得电话聊天或公话私打。

第12条 所有员工一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13条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资料,不得随意使用其它部门电脑。

第14条 上班时间,严禁在公司办公和生产区域大声喧哗和使用不文明语言和动作。

第15条 严禁与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第16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在对外事务中交换名片时,应将名片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第4章 仪容、仪表规范

第17条 公司员工均按要求统一着装(含试用期员工),服装由公司根据工种及行业安全规范要求统一确定。

第18条 周六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可着便装上岗,凡出席公务活动必须穿工装,销售部所有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工装,着便装时不得奇装异服,如颜色怪异,暴露部分较多等与办公室和生产区域环境不相称及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的服装。

第19条 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牌。

第20条 所有员工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

第21条 女员工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

第5章 处罚及奖励办法

第22条 对于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档,第三次予以人民币 元以上罚款。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追加处以当月收入3%的罚款。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第23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督导下属职员遵守本行为规范,一个月内所属部门员工违反规定超过部门人数60%的,综合办和下属公司办公室有权对该部门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处以人民币 元以上罚款。

第24条 为公司建言献策被公司采纳者,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第25条 模范遵守公司制度、工作成绩突出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后给予先进部门或个人称号。

第6章 附则

第26条 本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度、修订和解释。

第27条 本规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减少公司以及员工因离职产生的各项损失,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辞职、解雇、试用期不合格、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合同到期等离职类别。

第3条 相关说明。

公司员工离职类别如下表所示。

第2章 离职申请审批管理

第4条 辞职申请审批流程。

1.离职申请日期为员工提交离职申请单至其直属主管并签核之日。

2.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申请离职。

3.试用期满后需提前30天申请离职。

4.人力资源部安排对离职人员进行面谈,并作好相关离职面谈记录。

5.离职日期到期,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工作交接表,并于离职当日依照《职手续办理表上所列事项一一办理。

6.离职手续表内所列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携工作交接表、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办理表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处结算离职薪金并签字确认。

7.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为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

8.公司各部门除正当的挽留员工外,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拒绝签写员工提交离职申请。

9.离职人员所有手续以及签名需本人亲自操作,因重大事件不能办理离职手续者,可签写离职代理委托书由他人代理。《离职代理委托书》需注明不能办理离职手续理由以及本人签名。

第5条 辞退申请审批流程。

1.部门相关负责人填写离职申请(需要详细写明解雇原因、时间),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核再通知当事人离职手续办理日期。

2.人力资源部安排对离职人员进行面谈,并作好相关离职面谈记录。

3.相关离离职手续与辞职流程相同。

第6条 试用期不合格离职流程。

1.部门相关主管或负责人填写离职申请书至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核,并通知当事人离职手续办理日期。

2.离职申请书需详细写明试用期不合格具体理由及离职时间。

3.相关离职流程以及离职手续与辞职流程相同。

第7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

1.部门负责人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2.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并签收。

3.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安排和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面谈,并详细告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4.公司与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签订《离职协议书》。

5.相关离职流程以及离职手续与辞职流程相同。

第8条 自动离职工作流程。

1.部门经理填写离职人员的离职申请单,并通知各相关单位并完成签核。

2.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关薪资冻结程序,由离职员工本人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后方结算薪金。

第9条 合同到期离职流程。

1.人力资源部提前60天向部门经理提交劳动合同到期名单。

2.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内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和不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名单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

3.总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安排续签劳动合同。

4.属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情况,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向员工书面提出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并签收,相关离职流程以及离职手续与辞职流程相同。

5.属员工个人提出不愿意续订合同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第3章 离职交接、结算管理

第10条 离职人员依据本部门经理安排,与接收人移交本职工作的范围和待处理的事务及办法,具体包括联系部门、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本职岗位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样板等。

第11条 离职人员个人管理的工具、文具、印章、钥匙等,应交还公司前台,电脑、邮箱、公共网络用户名和密码应移交至指定接收人。

第12条 交接清单经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名或盖章,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

第13条 接收人应认真核对盘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求监交人处理,知情不报,由接收人负责,处理不当,监交人与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14条 离职人员交接应于2日内完成,延期交接应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知会人力资源部。

第15条 员工离职日当天人力资源部取消其在职记录,办理离职日当天不计算薪资,薪资计算截止日期为停止工作日。

第16条 在职期间保管的产品样品以及仓库借出的货品,如丢失应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17条 员工离职丢失物品价值或损害公司物品价值超出离职当月薪资,部门需在员工离职赔偿完毕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4章 离职面谈管理

第18条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时,应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

第19条 离职面谈时,人力资源部发现公司存在明显管理不善等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经书面形式反馈给总部人力资源部经理。

第20条 各部门经理原则上无权查阅离职人员访谈记录,如确需查阅记录时,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查阅。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22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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