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女士问:所在单位要裁员,裁员人数达到30%-35%。单位领导直接找我,要求我签一份主动离职书,单位的行为合法吗?
韦英梅律师解答: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因此,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8月31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戴冠媚律师,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公司业务、合同纠纷、房地产领域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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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黄炳玖律师,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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