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纾困27条”)日前发布。“纾困27条”共包含八个方面27项政策条款。其中,在工业制造纾困扶持措施方面提出,全力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增资扩产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置厂房最高补贴360万元。
补贴如何申请呢?对此,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出台了《2022年东莞市增资扩产企业购置厂房补贴申报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规定,申请资助的增资扩产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的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东莞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需符合东莞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东莞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倍增企业、科技百强、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外资百强企业;(2)2021年度在东莞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或纳税500万元以上。
此外,企业需已与属地镇街(园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相关产业方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购置厂房物业须为申请资助的增资扩产企业自用,购置的厂房物业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且购置的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不存在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市级财政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况,无重大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
补贴标准方面,《操作指引》规定,符合申报条件且属于购置厂房的增资扩产企业,自企业签订购买厂房物业合同之日起,可连续3年申请购置补助。购置补贴据实核算,补贴面积不高于20000平方米,且补贴标准为60元/平方米·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20万元,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360万元。
补贴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可以通过“投资东莞”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栏目的“增资扩产政策申报”或登录“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官网进入“增资扩产政策申报”栏目,下载“购置厂房补贴申请表”,按申报指引要求填报和准备相关资料,形成纸质申报材料和PDF扫描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属地镇街(园区)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然后由东莞市投资促进局核查并将核查通过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将纳入资助计划,由东莞市投资促进局呈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市、镇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拨付扶持资金。
【记者】戴双城
【作者】 戴双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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