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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病退休】关于按时办理退休相关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20:58:3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关于按时办理退休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管理区、场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公司2023年度企业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从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行业累计满10年的职工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经本人申请可申报特殊工种退休。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本人申请可申报因病退休;达不到退休年龄的,本人申请可申报因病退职。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参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1、达到退休条件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职称证、独生子女证,按时到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2、达到退休条件人员,请于退休前1-3个月到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因个人原因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如影响本人养老金发放,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曙光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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