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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申报公职律师】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全面帮助依法治国。

时间:2023-04-21 03:05: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发挥公职律师深入了解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优势,主动防范企业风险,第一时间解决法律难题。”徐亦文说。

而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看来,公职律师在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依法治国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决问题完善制度

虽然公职律师快速发展、作用持续释放,但受访者普遍认为,目前这项制度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与各地法治建设的需求还不完全匹配。

“目前,温州政府部门的公职律师配备率达87%,尚未全覆盖,一些单位的公职律师不在法制部门工作,公职律师发展水平未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政部门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卢斌认为,应进一步引导未配置公职律师的单位挖掘、引进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同时督促有关单位法制部门加强落实对公职律师的管理责任。

“实践中,公职律师参与所在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仍停留在较浅层面,突出表现在‘两多两少’,即参与行政诉讼、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具体法律事务多,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少;对履行岗位职责提出的要求多,对公职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主动采纳的少。”李显祺说,应落实完善相关规定解决这一问题。

徐亦文告诉记者,有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动公职律师的发展。应在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之间建立更多交流渠道和平台,以便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王进喜则认为,当前公职律师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在公职律师的双重管理体制中,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不少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没有正确认识到双重管理体制对于保障公职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职律师的监督指导和律协在公职律师的行业自律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和有效机制;公职律师业务范围相对有限,整个队伍的影响力有待提高。目前各单位的公职律师并不多,只能代理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从事相关法律事务,难以发挥集体作用。

王进喜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尽快制定公职律师履职工作程序,律协应当尽快修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内含公职律师行为规范。各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可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方对公职律师进行集中管理,实现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为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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