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司法厅网站9月23日消息,近日,江苏省最年轻的区县主管将由1981年出生的盐城市射阳县女县长吴江玉先生担任县政府公职律师。吴江玉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所谓“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工资,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处理本机关的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关的法律行政水平,从法律上保护国家利益,但公职律师不能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根据司法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射阳县现场吴江玉此次申报的公职律师在获得公职律师证后,可以在本部门从事法律事务。
现场可以成为现任政府公职律师,在自己执行现场职务时,不仅可以依法更好地管理,还可以更好地要求其他公务员依法行政。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工作时做着与法律不一致的事情,主要是因为一些公务员法律意识不足或法律水平不足,对相关法规不太理解或误读。对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合法性、合理性等相关法律知识更加了解。在行政过程中与法律发生了偏差,甚至出现了很多笑话。现场直接担任公职律师对全县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女县长担任公职律师,相当于把抵抗法律风险放在了关口。现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文件的发放等经过现政府的审议和讨论,现场看到后是否符合法律,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什么法律风险,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就像对各项工作把关法律一样,对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和文件大有帮助,使民众更加信服。
但是现场毕竟有很多事情要管理,大大小小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她都问不出来。因此,希望具有法律背景的公职人员能够尽可能申报公职律师。像射阳县一样,除了这个女现场外,全县公务员中有55人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42人已经获得批准,另外10人正在处理中。现任党委、政府、人民团体公职律师制度覆盖率达100%,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资源,为提高万人律师比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职律师可以专门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回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组织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广法律。
需要更多的公职律师才能在更多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一方面可以让他们参与制度建设。公职律师可以参与审议者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他们参与决策论证,参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助于预防法律风险,促进法律决策。另一个方面是处理法律事务。公职律师参与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活动,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处理诉讼、复议、仲裁、仲裁等各种法律事务。此外,公职律师也可以参与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处理信访接待、解决涉法涉诉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评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等,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总之,射阳县女县长成为了公职律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希望更多官员多学习法律知识,尽快成为公职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做出贡献而努力。(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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