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县级以上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区内连续10 年达到资源管护责任指标,并取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认定。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或主要完成人,在本专业综合技术管理服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业绩突出,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学(协)会认可。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著 1 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2.出版专著 1 部(主要编著者),以及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1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2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4.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 1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2 篇(须经 3 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
5.获得软件著作权 3 项(第一作者)。
6.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3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 1 篇报告有 3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7.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须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