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面利率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04月2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7月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77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77/365=0.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1=100.21元/张;
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7元;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LL和RQFLL),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对于持有“交科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
2、 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7月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交科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交科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2022年7月7日为“交科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转股日,自2022年7月8日起,“交科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交科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交科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3) 2022年7月8日为“交科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7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交科转债”。自2022年7月8日起,“交科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交科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 2022年7月15日为赎回款到达“交科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交科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交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56 9087
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交科转债”的情况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24日至2022年5月2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交科转债”的情况。
四、 其他事项
1、 “交科转债”自2022年7月8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交科转债”将暂停转股,具体内容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除此之外,“交科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交科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 “交科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 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请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
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公司50,000万元,浙江交工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年)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上述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上披露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一、 赎回到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购买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产品,赎回本金为15,000万元,取得收益为2,200,684.93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