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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转股申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称“龙大汇彩”将开始转移股份。

时间:2023-02-23 09:26: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公告号码:2021-006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汇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汇彩

转换价格:人民币9.57元/股。

过渡期: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增减许可[2020]1077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100韩元,共计95,000万韩元。发行方式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放给社会大众投资者,加入金额低于95000万韩元的部分批发至居住来者余额。

根据深交所《心症状[2020]683号》文件,公司95000万韩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从2020年8月7日开始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龙大汇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被称为“SZ”。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公司此次发行的“龙大债券”从2021年1月18日起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转换的相关条件

(一)发行规模:9.5亿元人民币;

(b)发行数量:9,500,000张;

(三)面值:100元/张;

(四)债券期限:2020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

(5)全州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2020年7月17日至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和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6)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7)转换价格:人民币9.57元/股。

三、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申报相关事项

(a)过渡申报程序

1.全州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价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龙大汇债”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具体的全州操作鼓励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债券转换股票申报单位为“张”,每张100韩元,转换为股票的最低单位为1周。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全州的人将合并计算全州数量。如果全州不足,可兑换1周的可转换债务部分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债务持有人转移股票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支付该部分可转换债务的面值和利息,并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准确支付0.01元人民币。

4、可转换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可转换债券申报。当天清算后超过可转换债券馀额的申报

报纸根据实际可转换债券数(即当日余额)计算可转换股票。

(二)股票转换申报时间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以在转换期间(即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换股票。但是,下次除外。

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股权转换的时间段;

2、公司股票停发期;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换股票的期限。

(c)冻结和取消可转换债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全州申请确认有效后,将减少(冻结和取消)全债持有人的全债余额,并记录增加全债持有人的相应股份数量。

金额,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换债券转换股票新股上市交易日及享有的权益;

当天购买的可转换债务当天可以申请转账。可转换债券转换股票新股可在转换股票申报后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债券转换股票新股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五)股权转换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税金,将由纳税义务人承担。

(六)年度利息归属转换;

“龙大债券”采用每年一次的利息支付方式,利息开始日是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第一天。每年的利息支付日是从此次可转换债务发行的第一天开始的一年满一天。如果这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外支付利息。相邻的两个利息支付日之间有一个利息年。每年的利息债券注册日是每年利息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在每年利息日以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的利息。在利息债券登记日(包括利息债券登记日)前申请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债务时,公司不再向该所有者支付该利息年度及以后利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价格调整

(一)初始股票转换价格的确定标准

此次发行全债的初始全州价格为9.56元/周,不低于招股说明书公告日20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20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权、Jerry ro股价调整的情况)。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以相应的除权、利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的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总额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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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998,288,980股变更为995,938,580股,共计2,350,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披露的《龙大肉食: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5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 可转债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六、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1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七、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大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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