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断加快的税法进程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
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到目前为止,我国18项税收中有11项已经完成了立法。
通过立法的11项税
我国税收分为五大类,共18种税,立法的11种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草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法的颁布使税收更加稳定,使受到广大纳税人关注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更加明确和固定,并通过法律规定国家税收,为实现税法的公平和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共颁布和落地了三部税法,税法过程进入了关键冲刺期。
01资源税法落地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是去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法的落地、实施给税收征收服务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
1.简化征收期限,有助于减轻运营税负担
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月或季度缴纳,申报期限为15天以内,与其他税种一致,可大大降低纳税人的申报频率,减轻运营税负担。
2。规范税目税率有助于简化纳税申报
新税法统一规范了税目,确定了税率。税务局将据此优化纳税申报单,提高征收信息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方便、更高效的申报服务。
3.加强部门合作,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新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建立业务合作机制。良好的部门合作有助于减少征收争议,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02证书税法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于今年8月1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年的《契税税法》颁布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有三大变化。
1.适当扩大税收优惠政策
《证书税法》基本上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为了反映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了对非营利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土地负担金、住房对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养老、救济免征契税等规定。
2.简化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申报期限修改为: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天内申报,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在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申报纳税。
3.添加退税规定
《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前,如果合同无效、无效、被取消或解除,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处理退税。
03颁布城市维护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也于今年8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这也意味着实施多年的城市维持建设税暂行条例,按照税制转换的思路上升为法律。
随着城市建设,
税暂行条例相比,城建税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1. 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
城建税开征之初,明确了城建税专项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以及乡镇的维护建设。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
因此,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
2. 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开始,对集成电路企业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018年,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企业,由于前期留抵进项税额已退还企业,后期缴纳的增值税额会有较大幅度增加,虽然企业增值税总体税负没有变化,但以增值税缴纳额计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会额外增加。
为避免增加留抵退税企业的负担,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建税法将现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3. 确征收管理相关规定
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为规范城建税的征管,城建税法明确规定了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税收法定”绝不意味着“换个马甲”,更重要的是凝聚了广大纳税人共识,促进税法遵从,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征管环境,也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不断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