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建设一流经营环境高地”的要求,以国际为标志,立足实践,北京出台了纳税综合申报制度。记者9月14日从北京市税务局获悉,今后本市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5项税时,无需再麻烦申报5次,可以通过综合申报办理一次。
为了不断优化税务环境,继续缓解企业申报负担,市税务局此次发布了《关于实施综合申报的公告》。本市税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房管服”改革,优化税务企业环境的业务需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市税务局此次将引进综合申报方式,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届时纳税人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金)、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的一项或多项税时,可以主动选择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机关进行综合申报。可以实现“一张报告、一次申报、一次税金、一张证明”。
综合申报介绍说,税务机关是深化“旁观服”改革,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各相关纳税期限、流程资料、填写要素的重新分类和整合,减少企业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在此基础上,市税务局提取高频字段,企业填写后可以自动填写申报单各栏,为企业提供更简单方便的申报模式,进一步减少纳税时间,提高填写质量。
同时,市税务局充分尊重纳税人原来的纳税习惯,纳税人可以使用原纳税申报模块继续申报企业所得税(预付)、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据悉,新的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度提前缴纳的采金征收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批准征收企业,不涉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本市税务部门解释说,综合申报是减少提交资料、优化申报程序、服务纳税人的重要措施,也是改变税收征收方式、优化税务实体环境的重要表现。
为了进一步减少纳税次数,公告明确规定,今后印花税可以按季度或顺序征收。按月征收的纳税人调整为季节性征收,纳税人从季度结束之日起15天内申报并缴纳税金即可。如果归属期间已经是2020年7月、8月申报和缴纳,那么原先按月征收的印花税纳税人在今年10月征收期间进行综合申报时,只需申报所属期间为9月的印花税并缴纳税金即可。
不出所料,新政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省纳税时间、减轻企业税负大有帮助。
另外,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不会以半年征收的方式改变,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缴金)按季度征收的方式不会改变。
今后,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修缮标准》高质量进行综合申报的实施推广及效果检查等工作,为首都影像环境和服务首都持续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资料来源:北京每日客户端|记者赵鹏
编辑:徐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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