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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税收是单独】总分公司还债,报税愚蠢,会混淆吗?我用一句话给你痛快地解释一下!现在收藏吧

时间:2023-03-10 09:31: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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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朋友私聊我,说总分公司的账怎么做,怎么报税,这是一个很实在的问题,既然是最接近实际工作的案例形式,我就好好跟大家说一下。

#01帐本怎么办?

想弄清楚分公司的账目怎么办,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例如,旅宿税教室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其名下有武汉分公司,该武汉分公司采用非独立会计,其武汉分公司的账目均由深圳总公司处理。特别是武汉分公司不在金融软件中单独设置帐簿,武汉分公司的工作文件都在深圳总公司记账。

具体汇款的时候该怎么办?

深圳总公司做会计的时候可以把武汉分公司归到一个部门,武汉分公司的收入和支出都归到分公司。比如武汉分公司的收益会计可以设置主营业务利润-武汉分公司、管理费、销售费等。这类科目可以设置部门助理会计,输入记账凭证时弹出助理会计部门选择框,选择相应的武汉分公司即可。

那么武汉分公司除了账面以外,其他方面该怎么办?

特别是,武汉分公司一般不去银行单独开设代工账户,不单独计算损益,不设置会计部门和人员。

上面说了非独立核算的情况,那武汉分公司采用独立核算怎么办?

武汉分公司如果是独立会计,就和深圳总公司一样。金融软件上需要单独建立武汉分公司的账目,武汉分公司的业务文件没有深圳总公司入账,具体科目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设置。

独立核算下武汉分公司其他方面怎么办?

因为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所以要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独立计算损益,另设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拥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在这里我要做一个特别的说明:独立会计和非独立会计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在纳税申报中,分公司不管是独立会计还是非独立会计,一般都是独立进行纳税申报,但企业所得税申报要划分情况。

#02怎样申报税金?

如上所述,分公司按照独立会计和非独立会计记账怎么办?但是对于报税,我不在乎是否是独立会计。那你在乎什么?

在乎的是具体的税金。如何理解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税种?

老实说,这是独立申报和合并申报的问题。独立申报是分公司自己申报自己的,没有向总公司提供任何数据,而是进行综合计算申报。合并申报是指分公司必须向总公司提供数据,并进行合并申报。

那个分公司进行独立申报的税金有哪些?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教育费、增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那个分公司申报合并的税金有哪些?

一: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申报没有那么简单。你认为的分公司直接把财务报表提交总公司汇总,直接在总公司缴纳,分公司就不用再做什么了。会万事大吉的。那我告诉你,你想多了点,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要复杂一些,要分情况来做。

为什么还要分情况?

那是因为总分公司存在地区间经营与否的问题。有关这一跨地区经营概念的政策文件的直接表现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例如,旅宿税教室有限公司的总部在深圳市,分公司在武汉市。这家财税教室有限公司是跨地区经营的。总公司在广州市,分公司在广州

当然,如果不知道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是什么,篇幅有限,我就不做具体说明和列举了。

因此,在明确了解上述跨地区经营概念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得到了解决,具体该如何申报?我先用文字简单地表达,然后以具体的事例展示。

(1)如果不是按地区运营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无论是季度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都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分公司无需申报。

(2)如果是跨地区经营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无论是季度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首先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然后将所得税分配表交给分公司,分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但是分公司填写的所得税申报单数据很简单,需要像总公司一样填写很多表格。

不是所有地区间经营总分公司都是按照上面(2)的这个阶段运营的,有各种情况的地区间经营总分公司不需要分担,直接在总公司申报即可。处理方式与(1)相同。

那么,哪些地区间经营总分公司不需要分担呢?

这种跨地区经营的分公司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在当地分担企业所得税。

1.没有主体生产经营功能,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ampD、仓库等总结综合世纪企业内部辅助性的分公司在当地不分担企业所得税。

、前一年被认定为小额利润企业的那家分公司没有分担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了。

、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没有分担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了。

4.当年撤销的分公司从税务登记注销之日起,从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开始不分担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在当地分担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面结合具体事例和税务机关的企业收入。

税申报来给你讲讲,因为最难的是跨地区经营的总分公司申报,所以我的例子是以跨地区经营来展示的,只要这个弄明白了,不是跨地区经营的总分公司的申报表填写也就会了。

在案例展示之前,我需要列示几个计算公式,不然你可能会不明白我案例中的计算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总分公司之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总公司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公司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也就是汇总计算出来的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在当地缴纳一半,其它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合计占一半。

在具体到某个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先计算它的分摊比例,主要是按照上年度分公司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比例,相应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那么计算分摊比例的公式如下:

某分公司分摊比例=(该分公司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公司职工薪酬÷各分公司职工薪酬之和)×0.35 + (该分公司资产总额÷各分公司资产总额之和)×0.30。

特别强调: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特殊情况另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案例展示:

案例:财叔税课堂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其名下有南京和郑州两个分公司,2022年1月-3月的收入、成本、利润如下表:

由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所得税汇总缴纳。因此根据该表格可以算出深圳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应纳所得税额=980*25%=245万元。

由于财叔税课堂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以245万元的所得税需要在深圳总公司、南京分公司、郑州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50%由深圳总公司缴纳,50%由南京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缴纳,同时由深圳总公司缴纳的50%的税额需要其中的50%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所以总公司应分摊的所得税额=245万*50%=122.5万元,就地缴纳的所得税=122.5*50%=61.25万元,缴入中央国库的所得税=122.5*50%=61.25万元。

两个分公司合计应分摊的所得税额=245万*50%=122.5万元。

所以深圳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图所示:

到这里深圳总公司的报表还没有填完,因为还要填写一个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在填写这个表之前,我们要先计算一下南京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各自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的分配比例,然后才能计算出各自应承担的所得税税额,这个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我在前面已经给大家写出来了,忘记的朋友可以翻到前面看一下。要计算出这个分配比例,先看下两个分公司2021年的相关数据,如下表: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南京分公司的分配比例:

3200/5600*0.35+2000/3500*0.35+10000/18000*0.3=0.57

郑州分公司的分配比例:

2400/5600*0.35+1500/3500*0.35+8000/18000*0.3=0.43

南京分公司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45*50%*0.57=69.825万元

郑州分公司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45*50%*0.43=52.675万元

总公司填报预缴申报表附件《分配表》如下:

南京和郑州分公司每季的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那两个分公司还需要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吗?当然是需要的,深圳总公司季度所得税申报完成后,需要将上面的《分配表》分别发给南京和郑州分公司,两个分公司分别进入电子税务局进行所得税的申报,那分公司如何填写申报表呢?我就填写南京分公司作为示例,郑州分公司的填写和南京分公司是一样的,就不重复填写了,大家有空自己可以练习一下。

南京分公司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分公司只填写A200000这个主表的分支机构部分,其他的都不用填写。

特别提醒:分支机构无需自行计算,总机构统一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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