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生育险申报表】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和标准

时间:2023-03-09 19:43: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第一,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属于国家机关、财政支出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编制人员按0.3%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类别的合规费用100%报销,市内指定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计划生服务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出院,如果市外住院或市内未能直接结算,则需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次所属单位盖章,并根据表格后的必要资料盖章。也就是说,计划生育服务说明书原件、新生儿出生医疗证明原件、出院总结或出院记录原件、疾病证明原件、住院医疗费用账单原件、医疗费总清单原件齐全后,提交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即可。产假期间的工资由雇主按照原来的渠道、原来的标准支付。

男性劳动者的配偶不就业或无工作,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中的生育医疗费最高可支付1500韩元。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其他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雇主所在的个体户、中区直驻贵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属于财政支出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劳动关系的非在岗职工等,按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领取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上述0.5%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难产的4000元,自然分娩的2000元,多胞胎的分娩,每个生育的婴儿增加100元,生育医疗费可以在市内指定医疗机构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社会保险卡出院。生育津贴按被保险人所在用人单位前一年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98天)支付,经营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渠道、原标准支付。生育津贴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次所属单位盖章,表格后面需要的资料:计划生服务说明书原件、新生儿生医学证明原件、出院总结或出院记录原件、疾病证明原件、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医院未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需要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总清单原件。

男性劳动者在配偶的生育史中支付7天的生育津贴,配偶不就业或没有工作,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期间配偶的生育医疗费最多可支付1500元。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