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公布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投递次数”,规定了“快递延误”的明确时限,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此次反馈截止日期为12月6日。
现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于2011年末首次公布,于2012年5月实施。近十年来,我国快递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冷链生鲜、农村电商、仓储一体化等新兴形式不断出现,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全面加快,安全、绿色化、智能化、便利化成为快递服务发展的新要求。意见稿在哪些方面修改了国家标准?还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可以免费递送两次
记者注意到,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投递方式的分类和细化。递送方式主要应包括上门递送、智能接收服务终端(盒子递送)、快递服务站(车站递送)和其他方法。
另外,在征文意见稿中,快递服务主体还建议,快递递送至少要提供两次免费递送,递送应在8点到20点进行。两次免费送货之间要间隔8个小时以上。但是,与用户约定的情况除外。快递服务主体可以递送两次未能送达的快递,可以约定以延迟送达或箱子送达、反向送达的方式送达。收件人仍然选择上门送货,快递服务主体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必须提前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这是对快递企业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快递企业的保护,为最终配送提供了运营规范。”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意味着收件人不能要求无限制免费递送,目前快递服务场景发生了变化,即使两次访问都站不住脚,也可以选择免费盒子递送和反向递送。因此,第三次上门送货费用的比率非常低,快递赔偿价格预计不会上升。
明确各种快递时限
记者指出,针对消费者不满比较集中的“快递延误”问题,很明显,“完全延误”期限要与同性快递服务3天、省内外地及地方间快递7天、国际快递21天相吻合。
关于快递时限问题,意见稿指出,快递服务主体必须确定发送人和快递服务时限,并按照约定的时限提供服务。
对此,赵国君认为,过去10年来,我国快递业持续快速发展,快递业务量连续8年居世界首位,今年比去年早7天进入千亿件。庞大的快递量必然会发生各种因素造成的延误。明确不同种类快递的延迟期限,是为解决消费者投诉快递延迟提供明确的时间定义,为快递企业提出行业门槛提供参考依据。
我告别竞争吗?
意见稿还提出费用区,要求快递服务主体根据产品种类、服务距离等科学估算成本,从快递收货地所在县到到达地所在县,以基本单位公布服务期限和服务价格,不得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快递服务。
"这是明确沟通行业阻塞点的角度."赵国君认为,此前快递企业打“价格战”,陷入低价竞争、无序竞争,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了限制。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引导企业进行科学竞争,将整个快递行业带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从赵国君的角度来看,包括成本部门在内的意见稿的所有调整和变化,都是快递行业十年发展后快递服务场景变化带来的规范框架,对快递企业、用户、上下游产业链有引导行为、规范发展的作用。
"修订《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有助于适应快递服务发展的新特点、新形式、新技术,促进解决发展中的疑难问题,夯实快递发展基础,优化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快递服务水平,促进快递高质量发展。"国家邮政局的负责人说。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