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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申报书】一份文件教你更改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供应商进行申报或申报。

时间:2023-03-04 09:01: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在整理了前面《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供应商研究内容及注意事项》中用于变更制的原料药供应商流程前半部分的重点事项后,今天再分享一下该流程后半部分的文件或补充申请注意事项。

用于改变制剂的原料药供应商流程图

1.创建和清理数据更改

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根据申请的事项,根据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目录和项目编号不能更改,没有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信息或研究资料,项目编号和名称也必须保留,项目下显示“不适用”,并说明原因。年报事项按照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发布的有关年报的规定执行。申报材料包括药品批准证明和附件复印件、证明文件、检验相关信息、修订后的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信息表、说明书、标签样本和详细修订说明、药学研究资料、药理毒理学研究资料、临床研究资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1.1药品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

包括申报药品历代获得的批准文件在内,必须能够清楚地了解这个品种的完整历史演变过程和当前情况。药品注册证、补充申请批准、药品标准制修正案、药品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附件包括上述批准书的附件,如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说明书、标签和其他附件。文件类变更、生产工艺等机密信息不需要提交。

1.2证明文件

1.3药学研究资料

药学研究资料应在研究过程中一并提交资料、附件、地图,对于这类内容较多的人,应标明明确的题目,以便于区分。

如果需要对重大更改进行流程验证,则必须提交流程验证报告。

1.4临床数据

重大变更应提交临床试验必要性临床研究报告,临床研究报告应符合相关指导要求,临床研究报告标题页应提供药品注册申请人(签名和盖章)、主要或协调研究人员(签名)、负责或协调研究单位名称、统计负责人(签名)和统计单位名称及ICH E3要求的其他信息。临床研究报告附录二应提供负责医疗专家签名的投标人。

2.填写申请书

持有人对文件事项或补充申请负有主体责任,因此申报资料必须向持有人账户申报。

持有人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线办公厅的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填写、修改和打印申请表格,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打印表格,申请人必须确保两种表格的数据一致。

填写申请书时的注意事项:

(1)除申请书中提交变更的内容外,其余部分必须与药品批准证书一致,如果发生变更,则必须在变更后填写内容,批准文件项目下必须放入国药准字。

(2)申请书第5款申请事项分类,应确认6.4变更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供应商,申报此类变更时如有其他相关变更,应按照公布的变更指导原则分类申报,同时选择相关变更。

第 (3)第20段提交/补充申请的内容应简要填写本次提交/补充申请所作的更改的具体内容,并应与申请第5段申请事项分类一致,在申报材料中列入申请的更改。

文件内容是申请中申请的内容,申请人必须规范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包含商业秘密部分。可以在国家局内生产药品记录信息空白中更改原材料供应。

商备案描述特点,结合本省药监局的要求填写。

(4)第21项提出现备案/补充申请的理由,详述变更内容及相关变更事项,如变更原料供应商同时进行了其他关联变更,则需要在此项下描述其他关联变更的内容。

备案申请表填写时,需要在该项下说明产品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及是否纳入集采,并将相关证明性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5)第28项注册申请人与第29项生产企业均需要填写,签字盖章处不可空缺,如存在多个受托生产企业,则需逐一罗列,在29项生产企业右侧点击增加即可。

(6)申请表填写结束,可以暂存,检查无误后申请表预览和打印,此时申请表锁定,如果打印后发现申请表需要修改,可以解锁申请表进行修改。

申请表中需要持有人、生产企业分别在相应位置进行法人签字、盖章,同时持有人盖骑缝章,申请表首页声明项下应该为持有人签字盖章。未提交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与打印表格“数据核对码”不一致,其申报不予接受。

3.资料提交

所有申报资料准备结束后,备案资料打印盖章(不同省局要求不同,有些省局要求除了资料封面盖章外,资料内容每页加盖申请人公章),扫描为电子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中的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上传提交,同时提交申请表,只需电子提交,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补充申请需要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中的药品业务应用系统电子提交申请表,然后提交纸质资料至国家药品审评中心。

补充申请需要提交2套完整申请资料(至少1套为原件),每套装入相应的申请表、申报资料自查表及目录,除《药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含图谱)应逐个封面加盖申请人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封面公章应加盖在文字处,资料格式要符合《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格式体例与整理规范》。

补充申请涉及临床研究的,需要提交临床试验数据库电子文件,该文件应为SAS XPORT传输格式(即xpt格式),已锁定的数据库光盘(档案级)一式两份,并分别装入光盘盒中,盒上须注明文件类型:数据库,同时注明品名、申报单位(须加盖申报单位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统计软件名称、数据管理单位、数据统计单位等。光盘盒应封装于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品名、申报单位(须加盖申报单位或注册代理机构公章),随申报资料原件一并提交。

备案资料上传注意事项:

(1)上传文件不得大于10240KB,如一份资料超过这个大小,可分为几个部分上传。

(2)分开上传药品说明书及标签。药品说明书如有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文档上传,药品说明书还需上传txt版本的药品说明书文档。txt说明书文件中仅保留文字信息,无需插入图片、表格、公式内容。

(3)工艺信息等涉密信息无需上传。

(4)文件上传后进行预览,确认无少传漏传后,点击申报提交。

4.资料签收

备案资料签收:省局通过业务系统对持有人备案资料进行签收,对不属于备案类变更,不予签收并说明理由,对缺少资料的,通知申请人补充上传资料,资料签收只对备案资料形式审查,不对资料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补充申请资料签收: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业务室收到资料后,出具申请材料签收单。5日内未告知的,自签收之日起即为受理。

5.备案公示/补充申请受理

对于已签收的备案申请,省局行政许可处应当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公示,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公示并说明理由。持有人可在国家局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备案信息的公示内容,公示日期即为备案日期。

对于签收的补充申请,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补充资料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入资料。然后出具行政许可项目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缴费后,进入审评序列。

6.资料审核

6.1备案资料审核

备案上传资料签收当日转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中心应当在20日内对备案资料完成审查,备案资料不完整可要求持有人补充有关资料。必要时,依据审查及风险原则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检查及抽样检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及持有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审查结束后,省中心及时将审查意见报省局审核,省局自收到省中心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按程序取消备案。

备案资料提交成功日期即是备案事项实施日期,持有人应对已提交的变更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2补充申请审评审批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需要补充资料的,持有人进行补充研究,提交补充资料,审评中心通过技术审评,符合要求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审批,发给补充申请通知书。

至此,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供应商变即可宣告完成并关闭,后续稳定性研究数据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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