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上海企业破产申报的网络事件
破产管理人资格的申报通知
这次要重新编制上海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者名录,必须通过网络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事先准备后,网络申报系统完成了系统开发。现在,网络申报路径和相关报告要求通知如下:
网络申报途径
第一步
申报人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注册并登记,完成身份认证(根据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用户体系,账户分为自然人账户和机构账户)。
第二阶段
申报人登录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在“公开”选项卡上单击“破产管理人申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页面。
破产管理人申报功能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的页面细节如下。
第三阶段
申报人根据当前登录的账户是自然人账户还是机构账户,填写破产管理人申报信息表,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根据当前登录的账户类型,自动进入相应的申报单)。也就是说,如果当前登录账户是自然人账户,则进入自然人申报单填写。如果当前登录账户是机构账户,请输入机构申报单);
步骤4
申报人完成信息报告和资料上传后,可以在线提交,也可以查看其他申报人提交的申报单(每个申报人可以单击“准备”按钮来填写资料,所有资料提交后,可以单击“提交”按钮,正式提交后不能返回并修改)。
填写两次时间
此次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3月1日8时至3月13日24时。请各申报人在该期间内进行登陆申报。届时,系统将及时关闭,不接受超时申报。
报告三次,填写需要知道的。
1.申报的证明材料的文件格式是jpg或pdf,要确保图片清晰、内容明确,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负载,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交超高清版本,每个文件大小要尽量控制在10米以内。
2.在报告机构业绩和自然人业绩时,多个案件实质性合并破产的,只能提交其中一个案件(案件编号)进行报告,不能重复报告。同时,机构或自然人可以将多个实际破产的事件报告为一个重大破产事件。
3.网上申报时间比较充裕,请各申报人误报。如果有网络技术故障,请耐心等待。请度过交换时间。本申报程序经过模拟测试,如果申报过程中持续出现需要更新程序的特殊情况,申报将暂停,更新后开放系统将继续进行。
技术联系方式: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镍号63080000-1106
联系方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厚酵母63080000-5211
上海司法局张贤24029143
特别通知。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司法局
资料来源|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