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现长春城市品味和旅游发展成果,充分展示长春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特色旅游产品,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长春旅游的发展变化,品位长春旅游的独特魅力,扩大长春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强旅游产业,努力把长春建成本地人自豪、外地人想往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春优秀导游(推介)词。

一、征集内容

以历史文化为核心,以自然和人文景观为重点,深入挖掘、生动描述长春市城市形象、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及旅游环境特色。

(一) 长春城市形象(品牌)推介(包含城市自然情况、地理、历史、文化、城市特色、旅游资源等);

(二) 各县(市)区、开发区区域旅游文化推介;

(三)长春市知名旅游景区(点)介绍;

1.伪满皇宫博物院2.中国一汽3.长影世纪城4.长影旧址博物馆5.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6.长春世界雕塑公园7.中车长春轨道客车8.长春市人民大街9.长春市新民大街10.长春文化广场11.长春规划展览馆12.长春南湖公园13.长春伊通河14.长春南溪湿地公园15.长春水文化生态园16.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17.长春孔子文化园18.长春农业博览园19.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长春庙香山休闲旅游度假区21.长春关东文化园22.东北民族民俗馆23.长春市动植物公园24.东北虎园25.长春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26.农安辽塔

(四)二人转、朝鲜族民俗、满族民俗、满族服饰、冰嬉、吉菜等长春市风土人情、特色物产等地方特色内容。

请按以上参考范围投稿,也可突破参考范围。

二、征集渠道

(一)向长春市文联,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管理部门,在长各大媒体,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及旅游院校等进行征集。

(二)通过各类媒体面向关心、热爱长春旅游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

三、征集要求

(一)符合导游词的格式和语言特点,一般应包括:欢迎词、开头语、基本概况、重点内容、结束语及欢送词,字数要求800-2000字左右。

(二)内容完整,主题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简洁、明快,具有文化内涵;以长春城市整体推介投稿,将更具竞争性。

(三)语言亲切、流畅,言之有理、有物、有情,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四)视角独特,条理清晰,突出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

四、时间安排

(一)征集。自2018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二)评选。2018年9月21日至10月7日。设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委对来稿进行初评,从中选出60篇作品获"入围奖",对其进行复评;从中选出30篇作品获"优秀奖",对其进行终评;从中选出10篇作品(具体数量视情况确定),拟设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

五、奖励办法

拟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30名,分别奖励价值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及500元的奖品,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长春旅游惠民卡1张;设入围奖60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励长春市景区(点)套票1套,入围作品有机会在"2018中国长春第五届导游大赛"复赛及决赛中由优秀参赛选手现场讲解展示;所有参与投稿者均可获得长春市景区(点)门票2张。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获得奖品、旅游惠民卡、景区(点)套票门票及证书。

六、报送方式

发送邮箱:240579746@qq.com,电话:0431—88775672, 传真:0431—88775672,联系人:张文全、沈阳。

投送的稿件应注明是个人、联名还是集体创作,同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

七、相关说明

(一)长春市旅游局有权对所投稿件进行文字上的修改,有权决定入围稿件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品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入选稿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出版权及其他权益均归长春市旅游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二)投稿人承诺其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权、名誉权或其他纠纷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长春市旅游局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旅游局。

(四)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