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无可恋念,皆不合心,不能上眼,故逃之于酒。

——顾随

文 | 宽宽

1

我好酒。这喜好不知从何而来。

小时候第一次生病住院,是得了急性肾炎,大概四五岁的样子。起因是父母在家宴客,一不留神,我偷喝了小半瓶葡萄酒,醉不可当。

几天后,我在大院里玩耍,小便时看到自己排出了红色的液体,像葡萄酒一样,我以为自己要死了。

因为这次酒醉,我在医院里躺了两周,一间病房住了6个人,都是肾病,我最轻。

我看到粗大的针管扎进同病房小姐姐的胳膊里,听大人说,她得的是严重的慢性肾病。

我记得她的模样,十六七岁,瘦,眼睛大而浑浊,脸黄得,像黄沙漫天时遮住的晕黄的太阳。

等我出院时,小姐姐还继续住着,我从大人的言谈中明白她出院的日子遥遥无期。

那晕黄的面孔,覆在我心上,过了这么些年,竟还很透亮。

这桩醉酒的意外,后来被传成“那谁家的小女孩酒量忒大”,在家族中口口相传着,直到我长大离家,依然带着这响亮的标签。

我的家乡地处塞外,崇尚豪爽不羁的性格,有一座同时供奉儒释道三祖的颇有名气的寺庙。那里的民风,后来想想,也与这三教合一的基底脱不了关系。

入仕,修道,吃斋念佛,这三桩事都有不少追随者,并不厚此薄彼。

你当官也好,经商也好,啥也干不成活得开心也好,甚至做一方赌徒也竟能颇受尊敬,亦正亦邪,反正你自己觉得好,就行。

不像我先生的家乡,独尊儒术,贬斥佛道,在各种规范、守则、礼仪中浸染出来,表面上一派努力上进守家报国,背后却见不少伪善的面孔。

即便劝酒此种小事,习俗也几乎相反。我那蛮荒的家乡,逢宴客,主人必先饮尽三杯,表达诚意后,客人你看着办。

而那礼仪之乡,主人一杯酒端起,必要舌灿莲花地说上极长一通道理,上至天下万民,下至匹夫心情,客人被晕乎乎地一通绕后,发现不过一个目的,尔客需饮尽三杯,我主随意。

唉,何必!

我初入夫家地盘那几年,倒是如鱼得水尽兴得很,您不必说那么多啦,我喝了就是。仰头饮尽,才看到主人一脸懵。

我不喜欢这种宴席,虽有酒,却无性情。

小时候所见的宴席,如遇那种能喝却唧唧歪歪推脱半天的人,或者举杯后磨磨蹭蹭绕着弯子拒酒的人,都会被众人在心里看低一等,有不少直率之士,会当场出言教训。

后来回看,那种彪悍粗野的民风,豪饮的作风必然被归入“陋俗”之列,可于我却受用得很。因至少在酒席上,看得到一个人的真性情。

无论如何,我记得出院时医生对着那个四五岁的小姑娘,认真叮嘱道:吃食上少盐,不可过量饮酒。

那小姑娘郑重承诺:嗯,好!

多少年了,一想起这个画面,总能让我乐上片刻。

2

我少时爱读苏东坡,再大些迷恋陶渊明,除了他们的诗词自然自在,将“完成自我”置于“立功立德立言”之上外,或许还有个重要原因,此二人都极好酒。

苏东坡日日饮酒,却酒力不逮,常常几盏之后,晕醉过去,不多久复又醒来。

他的许多旷古名篇,就在这醒醉之间,自心中不管不顾地流淌出来。

乌台诗案后,苏轼被贬至黄州,蒋勋说,“这段时间是苏轼最难过、最辛苦、最悲剧的时候,同时也是他生命最领悟、最超越、最升华的时候。”

与陶渊明一样,为了生计,苏轼亲事躬耕,开垦东坡,随身戴一酒囊,“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

此际,在人间最孤寂的角落,相隔700多年,苏东坡深深地进入陶渊明的内心。

他一遍遍抄写《归去来兮辞》,写,“梦中了了醉中醒,只渊明,是前生。”

他读懂了渊明的消极,是真正的积极,他不是避世,而是入世。只不过这个“世”,不同于那个“世”。

他二人,虽时空远隔,却极多相像之处。都爱儒,爱道,爱佛,爱酒,爱诗词,爱交友,爱自然。

他们日日饮酒,当它是安眠曲,是催化剂,它逼出真性情,与自然风雨融合,化为千古名篇。

苏东坡常与朋友们在深夜畅饮,一次酒醉复醒,三更天回来家中,见大门紧合,敲门家童不应。

他只好坐于门前,拄着手杖,暗夜里听着滚滚江涛的声音,吟出:

长恨此身非我有,

何时忘却营营。

夜阑风静縠纹平。

小舟从此逝,

江海寄余生。

此时他离朝堂千里,祖坟亦远,寄托半生的入仕报国与光耀门楣的志向,都成了妄想。

所余,只剩江海般茫然难辨的人生路,与载浮载沉的自我。透骨的孤寂中,余醉的朦胧中,体会到人生另一重辽阔、安宁与平静。

3

今人喝酒多喝格调,早年新旧世界的鄙视链一出,喝的是概念和标签。聚众拼酒杯盘狼藉,喝的是交情和关系。

林清玄道,上乘的喝法,是一个人独斟自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但如今此种喝法,难免会被训为“矫情”。

我一日日愈加好酒,也聚众,也独酌,早把小时候医生的叮嘱忘之脑后。

睡前必来一杯,就着月光书页,觉得这一日结束于如此气氛中,真不白过。

与友相聚,最喜那种真的好酒的朋友。她常面带笑意地、郑重地从身后托出一瓶酒,小声耳语,这酒啊,如何如何。听着介绍,就让人酒虫大动。

真正好酒之人,倒不爱拼酒,多少自在人取,喝舒服了为止。也因此,席面上常千杯不倒豪饮之人,其实最不好酒,因那拼酒的作为里,都是杂念。

我离开北京两年多,毫不怀念其他,唯一常忆起的,是那时多少个暗夜里,我家的一场场酒局。

做几个家常小菜,或涮火锅当晚饭,吃至九十点,开几瓶酒,点上半桌蜡烛,就着絮絮不歇的话语,一个个面色红润,烛光中眼神越来越松弛,元神复位,开始做自己。

有人在这烛光酒气中平静地出柜,有人和和气气地分手,有人做出转换跑道的决定,有人拨琴哼曲,谈佛谈道谈入世谈归隐。

常至两三点,酒喝干了,蜡烛烧完了,一个个散去。

真庆幸有那般日子,白天的艰劳立世,淤塞于雾霾车阵中的沮丧全不记得了,留下的是点点火光微醺中的畅然。

我道酒,真是好东西。怡情,见性,生豪气,养悲悯,软化在尘世劳碌中越来越坚硬的壳,安顿那颗本就无所凭借无处倚靠的寂寞心。

看陶渊明诗,篇篇说酒,何也?

顾随解:“世上无可恋念,皆不合心,不能上眼,故逃之于酒。”

只因这人生“哀荣无定在”,不如“忽与一觞酒,日夕欢相持”。所恋念的,无非在酒中显现的,那一点真性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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