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的原因,但是这两年过得很快,近两年我记不清到底做了什么,所以时间就这样来了。(莎士比亚)。

更不知道算不算是一出荒诞喜剧,近一年以来,娱乐圈就像是一片瓜田突然“丰收”,引得我的朋友圈从爆炸到逐渐淡漠。

最近的娱乐圈实在是有些疯狂,所以文娱综合治理行动正加紧进行中。

其实用“娱乐圈”一词概括这个圈子,可能不太妥当,文娱领域或许合适一些。但今天我想说的重点并不在此。

想必昨天的“新瓜”已经众所周知。按理说,在经历了前面无数的铺垫和爆料、锤证之后,我应该心如止水的,但介于当事人的身份,我还是震惊了很久。

在昨天 #李云迪嫖娼被拘# 这条热搜爆掉之前,同事在群里分享了一条标题为《北京朝阳警方:李某迪嫖娼被查获》的新闻链接。看见新闻的当下,我第一反应觉得应该不是我认识的李云迪,毕竟此前有过类似的乌龙事件,加之当事人的成就与头衔还算值得信赖。

几分钟后再次打开手机,一条点名道姓的推送赫然出现在自己的手机界面,点开后发现确实是我认识的李云迪,确实是前不久才刚因为芒果综艺热度涨了一些的李云迪。

愣神之后,有点难以置信和无法理解。可能很多网友和我的状态是类似的。

在有了之前的“经验”,加上如今正处于风口浪尖,这次的行业发声也迅速很多。

一连串的事情让我不经再次想说一说关于明星与粉丝的关系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很老的话题,但可能是因为网络普及的原因,由追星引发的问题急剧增加。

以自己来说,我不是一个十足的追星族。这样描述,是因为其实我也追星,但比较佛系且稳定。道德与人品对我来说是底线,其次是专业能力和态度。如果这两样都不占或者只占一样,我会很理性地说再见。

这样说起来,一定有人觉得我是个理性追星族。其实不然,我也很感性。比如,只要某位艺人忽然因为某些产出或者动态对上了我的胃口,我在当下也会很“激动”,但这种情绪来得快走得也快。比如,某部剧的演员在追剧当下很喜欢,但随着剧集结束,我也会逐渐结束喜欢。

而真正被我称之为“偶像”的人,有且仅有一位。自2016年起至今。

面对追星这件事,我从来不希望参与到粉丝群体之中。可能是因为繁琐且耗精力。我也一直很疑惑,为什么要将一份简单的喜欢,上升至“任务”参与进自己的生活。

此前,面对追星这件事,我是渴望可以与其拉近距离的。但不是简单的追行程、参与见面会这样的形式。我希望通过专业或者工作,正经地拉进二者之间距离。这样说来,可能我也是贪婪的,毕竟只有这样的方式,我才能区别于一般粉丝,更容易被记住。

彼时,我认为自己与其他粉丝无异。

后来,某段时间可能运气比较好,在社交动态里,我时常被自己的偶像“翻牌”。虽然每一次都很激动,但都不及第一次的兴奋。当下我忽然就不想靠得太近了。我想永远对其保持兴奋和欣喜。我认为,追星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和为平淡的生活增色。所以,我不想让这件事变得寻常。

于是,我开始告诉周边人,不用刻意帮我拉近我和偶像之间的距离。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次机会,我希望我是带着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与其进行的一次专业对话交流。我希望,那一刻的我自信、从容、坚定。

这样的关系,我觉得恰到好处。

追星伊始的目的,就是热爱和崇拜,为什么一定要剑走偏锋,逐渐将这件事变得荒诞和负面呢。

其实,艺术从业者是对他们对准确、也最好的职业称谓,但随着不断露出的负面影响,娱乐圈一词开始出现。但是娱乐也应该有度不是吗?

面对追星这件事,更希望无论是业内还是业外,无论是粉丝还是大众,都要理性、冷静地对待。毕竟究其根本,他们也不过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只是由于职业需要曝光,让他们有了让更多人认识和喜欢的机会。

很多时候,我们将这群人、这个职业捧得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