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临县人民法院一起非法持有持枪罪案件。

被告人陈某和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管制八个月。

2020年4月9日11时许,临澧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接匿名举报微信朋友圈有人发持有枪支的视频。民警经过核查,获知枪支系陈某和所有,遂来到陈家中,依法将陈某和非法持有的枪支予以扣押。2020年5月11日,经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陈某和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和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和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临澧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对其作出的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符合判处非监禁刑条件,可以适用非监禁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