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走访调查多个花鸟市场
商家换个名头偷偷销售鳄雀鳝
继河南平顶山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抽水抓捕鳄雀鳝后,上海也在中心城区河道里抓捕到了鳄雀鳝(相关报道详见本报9月5日第5版)。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鳄雀鳝的“恶名”已传得沸沸扬扬,尽管线上销售渠道已然收敛,但如同一些市民猜测的那样,还是有人在线下花鸟市场以“湖鳝”“长嘴鳝”等名头偷偷销售鳄雀鳝。
通常“成双成对”
怀疑“人为放生”
在河南平顶山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抽水抓捕鳄雀鳝后,虹口区河长办、市政水务部门和江湾镇街道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日前在虹口区沽西浜河道成功捕捞到一条长约1米、重达8.2千克的鳄雀鳝,并作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沽西浜是位于虹口区丰景湾居民区内的一条300余米长的封闭河道,东起南泗塘,西至华严路,经过多年治理,河水清澈,游鱼成群,曾于2018年获评上海首届“最美河道”。
记者在这条鳄雀鳝被捕捞几天后来到沽西浜边,只见清澈的水面上有鱼、龟和两只鸭子游弋。丰景湾居民樊先生为几天前的捕捞行动叫好:“以前,这条河浜里的鱼比现在多,鳄雀鳝那么凶猛,如果不是这次被捕捞起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把河浜里的鱼吃光了。”
不过,自称第一个在这条河浜里发现鳄雀鳝的市民葛君成还是有点担心。他说,一年前他就在这条河道里发现了鳄雀鳝,当时鳄雀鳝在沽西浜东段靠近丰镇路100弄14号门口边的河水中,而且有两条!只是那时候不知道鳄雀鳝那么凶猛、危害那么大,所以没有进一步向有关方面反映。
沽西浜河道里的鳄雀鳝是否真有两条,另外一条是否还在这条河浜里?目前尚不能完全确定。不过,根据记者得到的有关情况,暂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被捕捞的那条鳄雀鳝是附近一家商铺饲养后放生的。也有居民猜测,鳄雀鳝是有人从花鸟市场买来的。记者连日调查发现,花鸟市场里还真有鳄雀鳝。待售的鳄雀鳝,一般一公一母“成双成对”被放在鱼缸里,多名销售鳄雀鳝的商家推荐成对购买饲养,并坦言其他人大多是这样购买的。
线上突然“失踪”
线下“花样”销售
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曾经一度能通过输入“福鳄”“尖嘴鳄”等关键字找到售卖鳄雀鳝活体的商家——有的商家甚至月销售量达1000多。但在此次中秋假期,再输入同样关键字后,弹出来的不是售卖鳄雀鳝活体的商家,而是标称实心硬塑胶的各种仿真鳄雀鳝模型玩具。
而在线下的岚灵花鸟市场、宝丰花鸟市场、杨浦公园花鸟市场等处,虽然一些自称曾销售过鳄雀鳝的商家说市场里那些仍在销售的雀鳝是鳄雀鳝,但实际销售雀鳝的商家却一般都讳提鳄雀鳝这个名字。
其中,岚灵花鸟市场内的“清海水族馆”销售人员在介绍所售雀鳝名称时,脱口而出一个“鳄”字后就停顿下来,改口称是“湖鳝”;宝丰花鸟市场内标称“森森水族”“永辉水族”“恒发水族”等字样的门店内,销售人员说所售的雀鳝是“长嘴鳝”等;杨浦公园花鸟市场内的一个商家则只称是“雀鳝”。
唯一例外的是,宝丰花鸟市场内,一水族馆的销售人员不但坦言所售的是从广东进货的鳄雀鳝,而且说鳄雀鳝成长快,一年就能长到十来斤。询问中,销售员虽然明确表示知道鳄雀鳝的危害,但直言现在没有法律禁止市民买鳄雀鳝回家养殖观赏,同其他观赏鱼一样销售并不违法,至于购买者买回去后是否违法放生,他们管不着,只能提醒。
规范售卖行为
严禁擅自放流
虽然售卖商家知道鳄雀鳝的危害,也认为有向购买者提醒的义务,但销售时,存放鳄雀鳝、巴西龟的鱼缸上面,除个别标有价格说明外,没有任何提醒字样——基本上同其他存放观赏鱼的鱼缸一样,连鱼的名字标识也没有。
得知鳄雀鳝的危害后,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若想堵住鳄雀鳝的观赏到放生之路,最好有相应规定来规范,让销售者至少尽到必要的提醒义务;同时,如果有相应的名称等信息介绍,也能给购买或观赏者普及相应知识。
据了解,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严禁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要规范社会放流水生生物来源,严禁从农贸市场、观赏鱼市场等渠道购买、放流水生生物。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投放外来物种或其他非本地物种的行为,要依法责令限期捕回并予以相应罚款。
鳄雀鳝、巴西龟、小龙虾、太阳鱼等均已被列入禁止放流的常见国外外来物种名录,最普通最常见的观赏鱼锦鲤、金鱼等也都属于禁止放流的常见选育种。这些禁止放流的常见水生生物外来种、杂交种和选育种的主要危害,包括捕食攻击原生物种、竞争排斥原生鱼类、大量吞食鱼卵和鱼苗、破坏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本地物种基因污染等。
本报记者 罗水元
来源: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