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忠德
近日,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为给儿子举办婚宴而辞掉村主任职务的消息,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在全国范围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作为党员和村干部,马某带头违反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完全暴露了自身党性观念不强,为民服务意识薄弱的缺点,其必然受到党纪处理。但在社会上,有不少人却认为,马某作为父亲,为了独子“体面”的婚礼,毅然决然辞去村主任的职务,其父爱如山的表现应当点赞。而持这种观点的人,竟占很大比例,在一份网上调查中,认为“马主任辞去官职就应该让他办了”的占到了77%。无论赞与责,都呈现出党纪法规与民间习俗的纠结冲撞,对此当引起我们对该事件的理性看待的和思考。
诚然,马某想要给自己的独生子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为了满足个人愿望和人情面子,置党纪党规于不顾,弃村民信任票选于不惜,这充分暴露其责任意识的缺乏、组织观念的淡薄。试想,破除了职务身份的羁绊,难道就能规避党纪法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马某即使辞去了村主任职务,但他终究还是一名党员,而“八项规定”管束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党纪严于国法、党规生活全覆盖,所以,城固县经调查后决定免去马某村党支部委员,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个决定是合理合规并恰如其分的。
村主任辞职办酒席虽是极端的个例,但这个新闻的特殊考量在于,今后如何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最为重要的是如何监管和引导他们自觉按章办事。目前,不少乡村为了“份子”限额,全民“减负”,制定了严刹办酒席风的村规村约,不可否认,这些规定确实减轻了老百姓人情往来的负担,点赞者不少。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礼尚往来的人情世故在农村由来已久,在短时间内严格限制“随礼”之风,部分农村恐怕难以接受。在此情形下,村干部“拒礼”也就自然有一个缓冲期,如果粗暴干涉或骄枉过正,甚至可能会出现与初衷的背道而驰。这些,都是当前基层作风建设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亟待执纪部门用更多的整治智慧和技巧去处理。
约束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关键在于约束权力,而要约束农村党员干部这一特殊群体如何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这应是基层党政和执纪部门从这起新闻事件中需重新定位和思谋考量的问题。我们不妨在村民自治的框架下逐步规范乡风民俗,比如前不久媒体报道的大荔县许庄镇,过去一年执行“红白理事会制度”,谁家有红白喜事,村小组组长就拿着“告示牌”挂到事主家门口公示标准。这种方式既遵循乡风民俗又不失对症下药,也让村干部“从众”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值得引导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