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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把辞职报告撕了)交了辞职报告老板让提前走

时间:2023-04-21 16:37:4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从好的方面考虑,证明了你在职场的存在感,你的能力不可替代或不容易找到人替代,当然也有可能是替代成本较高,如找到接替你的人选,待遇要远高于你现在的薪资。

总之,一句话:你走了,很可惜。

如果你没太大本事,在公司可有可无,存在感弱得像电视剧里活不过第二集的男四号,保不齐老板每次想裁员第一个就想到你,那么你的离职会如丝般顺滑……

如果一个人在职场混,每次离职从没有老板挽留,那么……也够悲哀的……

混得好,才叫混;混得不好,叫混混。




老板多次挽留,除了人员离职成本很高,也可能有个人感情在里面,可能对你培养了很久,你才有了今时今日的能力和职位,就好像种了一棵小花,浇水施肥,结果刚开花没两天被隔壁的熊孩子连盆端走了……这事,谁都舍不得。

自己要想清楚,是不是无论如何打死也要走,那么无论对方怎么挽留,也要坚定的表达自己明确的态度。对方可能不乏各种画饼,一旦你犹疑或者表现出来无可奈何,对方就会心存幻想:这个蛋还是有缝的!


如果你把离职当成一种提条件的方式,要慎重,因为这招,你也许只能用一次,没有任何老板会接受动不动就提一次辞职实际是要谈条件的员工,就算当时他委曲求全满足你的要求,心里想的也是早晚有一天会干掉你,或者,对你的信任相比以往还是会打了一点折扣。

另外,不要轻易相信画饼的东西,如果真的觉得,还是可以留下来,就要把条件谈的更具体和实际一点,模模糊糊的承诺,只会让你有一天后悔这个心太软的决定!




如果坚定的要离开,对方挽留的时候,可以给他一个无法满足你的理由。他如果既不能满足你的条件,又不想你离开,只能说……这太无耻了!那你还客气什么……

沟通还是要有软有硬,对方“软”博同情,你更“软”和他比惨,你也要养家糊口的;对方“硬”你更“硬”,东风吹战鼓擂,辞职这事你怕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只要书面提出离职申请30天后即可自动离职,这是你的权益。


当然,最好还是可以和平分手,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尤其可能都在一个圈子,最好不要撕破脸。所以尽量通过“软”的方式沟通达成共识,自己做到仁至义尽做好工作交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硬”的手段,不是你没道理,而是如果一旦对方比如克扣你工资,你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各种PK……会浪费你的时间也会影响你的心情,尽量不要走到这一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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