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此时正是疫情最严重的的时候,得知怀孕的我,既欣喜又焦虑,欣喜的是小糖包未来会出现在我的家庭中,焦虑的是我放假前刚向公司提出离职(此时我已决意离职),老板和领导都极力挽留,且让我考虑到年后再定。最终我还是在年后选择办了离职手续,虽然我需要自己找社保挂靠公司,虽然会额外多支出不少钱,但至少我不会整个孕期都愧疚。
近日关注到一则消息,朋友中讨论也颇多,且正巧又是关于孕妇。一孕妇报考了某地的教师招聘,其成绩为所报考职位的第一名,但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中的胸透项目,被拒录用,时隔一年,该女士一纸状书将考试组织单位告上法庭。
看完事件的前因说明:招聘公告显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而该孕妇未做胸透,自然无法提供完整的体检报告,故未被录用。
网友一边倒的评论:
通过个人经历,结合本次事件,讲讲我的看法:
第一、学校和公司都不是慈善机构。花钱聘请员工,是希望员工来解决问题,若聘请一个孕妇,接下来马上会涉及频繁产检和休产假,她可能无法承担正常的工作量,及保证相应的工作质量。
第二、学校是个特殊单位,健康关系甚大。公务员、事业单位、学校、国企招录正式员工或合同工,健康体检都是必须环节;而作为老师,健康更为重要,万一有相关传染的疾病未查出,传染给学生,站在家长的角度,您会放心这样的学校和老师教您的孩子吗?
第三、心怀坦荡,生活会更开心。我们不用上升到职业道德,只从个人角度,心怀坦荡,生活都会变得简单、开心。倘若我选择不离职,我想公司不会也不敢辞退我,我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但我会非常愧疚,拿着公司的钱却无法给出相应的工作成果;倘若怀孕后真到了教学岗位,经常需要请假产检或休息是无法避免的,学校也会准假,但这会给学校、代课老师、孩子带来诸多影响,真能心安理得过好整个孕期吗?
个人的一点小小意见:
1. 考试年年有,今年若已经计划怀孕,来年再战,已婚已育还给自己加分
2. 若不是特殊原因,可以先入职,稳定后再计划怀孕
3. 不要有侥幸心理,虽然国家致力于保护女性劳动者,但不能滥用拿来道德绑架,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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