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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辞职报告、孕妇辞职报告简单…

时间:2023-04-09 19:01: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某公司员工李某妊娠间反应大, 请假频繁, 单位领导虽每次都批准, 但对李某态度不 好。李某以妊娠期反应大为由提出辞职申请, 经主管和人事部主管签字同意后, 在网上了解到女工三期受法律保护, 享受产检假和产假, 还能领取生育津贴, 李某想以女职工怀孕期间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为由, 撤销辞职申请, 被用人单位拒绝。

【案例分析】

劳动者因个人愿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受女工三期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女工处于三期内,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 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 劳动合同的解除既非由用人单位提出, 亦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条、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不符合本条的适用情形。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读:劳动者的任意辞职权, 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权设置三十日的预告期, 其立法本意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辞职权, 给予用人单位—定的时间以寻找替代的人力资源, 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劳动者的辞职行为是单方行为就能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的形成权, 劳动者只要做出 辞职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 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虽然劳动者享有任意辞职的形成权, 但并不享有任意反悔撤销辞职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劳动者的辞职权, 辞职权可以分为—般辞职权和特别辞职权:

1、 一般辞职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两种情况叫做预告辞职, 是指劳动者因为各种主观及客观原因, 不愿意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 可以形式辞职的权利, 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

2、 特别辞职权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劳动者可享受特别辞职权, 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解读:这种情况可以立即辞职, 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操作要点:无论是劳动者辞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都应当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试用期提前3日送达, 转正后提前一个月送达。

辞职行为—旦做出, 用人单位也同意的情况下就不能反悔了。对于劳动者提出的撤销请求,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撤销辞职, 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 则不能撤销辞职。因此, 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前应认真考虑清楚, 用人单位在处理撤销辞职申请事宜时应谨慎考虑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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