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后请假被辞退#
我们从小被教导:要说软话,办硬事。现实中,一些人却喜欢硬刚:说硬话,办硬事。
王女士跟杭州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22年11月9号到2025年11月8号,试用期3个月,工作岗位是售后客服。2022年12月23号,王女士阳了,发烧了三天,23号请了一天假,24号是正常休息,25号王女士再请假,老板说她已经请太多假了,不能请假,要是不想做就直接辞职。被辞退后,王女士向公司提出了支付两个月工资补偿一个月工资再交两个月社保的要求。公司认为她还没过试用期,觉得她能力不够,本来就没打算给她转正。公司愿意补发两个月的工资,不同意其他的诉求。王女士表示要等待劳动部门的仲裁。
在一般的人理解中,王女士处在试用期,还没转正,跟老板请假,应该“软”一点,用自己的生病难受的楚楚可怜来打动老板。这样,不仅不会与老板闹僵,还能达到请假的目的,最后还是安全度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
王女士向老板请假时,老板说自己也阳了,还天天坚持上班,那意思就是暗示王女士:我当老板的都能坚持上班,你一个试用期的员工更应该努力坚持工作。谁知,王女士偏偏不说软话,直接问老板“我是带薪休假吗”,当老板让她去问人事部门时,王女士直接跟老板硬刚:每个人的新冠症状都不一样,我自己难受,我还不能请假?我一个月多少钱,要这样卖命?这话说得实在硬气。
我们从小被教导: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让我们屈服于现实,往往放弃了抗争,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王女士跟公司老板说话,虽然看起来有点不识时务,但她说的话有法律支持。员工生病,有请假的权利。感染新冠后请病假,企业应当正常发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曾发文《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王女士请假的时候,“新冠还属于“乙类甲管”,相关文件规定,员工请假期间,企业应该正常发放工资。当请假被拒时,王女士说“一个月多少钱,要这样卖命?”这句话更是说出了多少打工人想说而不敢说的心声。
王女士不仅说了硬话,更是办了硬事:向单位索赔,并将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部门。
时代在变化,委曲求全不流行了,用人情世故为借口来牺牲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样的生存方式不应该被鼓励。希望更多的人,在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敢于斗争,敢说硬话,敢办硬事,法律就是每个人说硬话办硬事的底气。当切身利益被侵害的时候,每个人都应该拿起法律这个“硬器”,来办硬事,让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