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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辞职报告违反劳动法符合劳动法的辞职报告?

时间:2023-04-13 10:37: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离职后拍拍衣服,不带走一粒尘埃,也不带走一片云彩。有些人认为离职只要办完交接手续,履行完自己的职责,也就完事了。殊不知在入职新单位的时候,很多单位都会让其提供离职证明,相信有些劳动者此时就蒙圈了,自己明明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为什么还需要离职证明呢?

离职证明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与原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了,是与原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新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重要证据,主要是确认录用的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索取还是应该用人单位主动出具呢?离职证明应当主动出具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主动出具证明,那么劳动者可以索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出具,那么就违背了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只有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那么用人单位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是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整改,甚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劳动者离职的原因非常多,有主动离职的,有被单位裁员的,还有和单位发生了纠纷离职的。特别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这种,而且用人单位是在存在违法情况发生的纠纷,那么很有可能不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当然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劳动者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获得赔偿。而投诉一般只处理是否出具的问题,不会处理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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