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四年的置业顾问提出辞职,考虑到她多年来形成了大量的客户资料,需耗费较长的时间进行客户资料的交接和对接,企业于是进行了挽留。八个多月后,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置业顾问认为是企业无故辞退,企业认为是其主动提出的辞职,双方争执不下。到了法庭上,置业顾问拿出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通话录音,证实了自己的主张,最终,企业被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郑女士于2016年10月初入职潍坊建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建邦置业)从事置业顾问工作,2020年3月份,郑女士口头向潍坊建邦置业提出辞职,但未获得批准,理由是所其从事岗位具有特殊性,多年来形成了大量的客户资料,需耗费较长的时间进行客户资料的交接和对接。后郑女士实际提供正常劳动至2020年12月9日,在此期间,潍坊建邦置业正常为其发放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12月初,郑女士与潍坊建邦置业法定代表人刘金平通话并形成录音,在录音中,郑女士询问为何无故将其辞退,刘金平称因为郑女士服务态度不好,要求其停止工作并办理交接,同时答应给予适当补偿。
2021年1月中旬,潍坊建邦置业作出与郑女士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减员备案登记,决定中载明郑女士于2021年1月到潍坊建邦置业从事置业顾问工作,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至2021年5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很显然,这份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是作假的。但是,潍坊建邦置业以为已经做了赔偿承诺,郑女士应该不会计较。不过,郑女士显然对承诺存疑,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并将劳动争议诉诸法律。
在法庭上,郑女士与潍坊建邦置业法人代表刘金平的通话录音成为争议的焦点。
潍坊建邦置业认为,该通话录音系由案外人录制的视频,视频中既未显示双方当事人本人,又未显示相关通话号码。在未能核实被录音者的身份的情况下,依据该录音认定企业无故辞退员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郑女士则认为潍坊建邦置业是在狡辩,该通话录音的真假很容易辨别。
法庭综合各种证据,认可了通话录音的真实性。法庭认为,通话录音足以证明潍坊建邦置业没有法定事由辞退郑女士的事实。而且,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中所记载内容虚假,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法院判决潍坊建邦置业有限公司向郑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万余元。
如果员工离职的时候,要靠私下录音等非常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企业就应该反思,自己的做法是否恰当,乃至是否合法。正常情况下,劳资双方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即便离职了,不说做到分手不出恶语,基本的尊重和斯文还是能保证的。如果这都不能保证,那么肯定是有一方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希望各方在面临此类问题时都能明白,逾越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
何况,这样的事情流传开来,对企业的口碑并无益处,还是尽量不要尝试为好。
编辑:董楠